发表时间:2013/3/7 23:36:00 来源:新民晚报
一名26岁的年轻母亲不会照料孩子,在用湿衣物为小女擦脸时,竟然令4岁女儿窒息死亡。日前,宝山区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胡某系安徽来沪打工人员。2012年7月25日晚上7时许,胡某一家三口在本市的借住处吃晚饭,4岁女儿调皮,吃饭时捧个饭碗到处走动,不慎摔倒在地并伴随呕吐,将脸上弄得一塌糊涂。胡某见状随手就从洗脸盆内捞出一件带有大量水的衣服,也不弄干就为女儿擦洗面部,为其清理呕吐物,谁料女儿窒息死亡。鉴于被告人胡某悔罪态度较好,又有身孕,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