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审理中,一些法官都看出了案件的错误之处,并提出了纠正的建议。但在人情关系,乃至重金收买之下,蒋义忠等法官,甚至衡水中院审判委员会却坚持错误,不顾案件事实和法律的程序要求,最终铸成一桩错案。
惩处
3法官炮制错案获刑
随着东城法院做出正确判决,武邑法院、衡水中院的多名法官联手炮制的冤假错案被揭穿,并引起了中央相关部门的重视。衡水市检察机关对相关法官进行了查处。
在帮助潘永奎获得北京的房产后,蒋义忠拿到了20万元好处费。他在收到钱3天后就将银行账户里的钱全部提取,并办理了销户手续。
2011年5月,因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行贿罪、妨害作证罪,蒋义忠、潘永奎、林振峰等6人被先后刑事拘留。2012年5月,蒋义忠、潘永奎、林振峰等6人在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2012年9月,任丘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蒋义忠受贿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3年。潘永奎行贿罪、妨害作证罪成立,亦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林振峰、冯富强玩忽职守罪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另外两名作伪证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12年12月,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追访
老人起诉儿子及买房人由于这起案件出现了重大波折,桃条胡同的这处房屋目前处于冻结状态。为了要回房子,潘玉会已将买房人及潘永奎诉至东城法院,要求撤销买房人与潘永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东城法院已受理此案,11月4日,双方已交换了证据。
目前,东城法院仍在进一步审理这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