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幸参与了十几年一次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活动,确不应当任由其“溜走”。因为这里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水源”,每一个有志于建设中国法治的法律人,都会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为构建自己理想的刑事诉讼制度疾书言志。当“井”已挖成,我们既不能因为计策被采纳而街巷卖弄,自吹自擂,也不能因为建议被忽视而心怀不满,横加指责。
正是基于上述立场,《中国刑事诉讼新发展——最新刑事诉讼法释评》一书不似部分学者对新法修订采取的过分悲观或过分狂热的态度,而是以客观中立的立场,从理解法律、注释法律、完善法律出发,针对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现实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可能发生的问题,借鉴目前国内外法学研究的成果,放眼未来司法解释的制定乃至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为新法的正确实施、新程序的有效运转、新制度的重新构建提供更加有力的理论、法律和学术支撑,使我们共同“饮用”的刑事诉讼法之水能够源源不断地供给“后来人”。所以,中立性、学术性、实用性、工具性是本书基本特征。
本书从体例上讲,以最新法律条文为主线,结合1979年刑事诉讼法、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逐条进行了理性、全面而系统的诠释,是注释、评论、建设的有机结合。目前理论界注释者多,批判者也不在少数,但是能够结合注释、批判并有建设性意见的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着述则是凤毛麟角。基于对刑事诉讼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孜孜以求,我们坚持:解释,我所欲也,因为它可以帮助我们正确的理解法律、坚决的执行法律;批判,我所欲也,因为它可以引领我们不断发现制度运行中的问题,在“扬弃”后前行;建设,亦我所欲也,因为它可以督促尊重现实、面对未来,脚踏实地地走向法治。作为学者,解释、批评、建设三者兼得者,则为社会之幸、国家之幸、法治之幸也。(本文为《中国刑事诉讼新发展——最新刑事诉讼法释评》序言 冀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