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刑事律师咨询:男子与妻子感情不和发生争执 家中放火泄愤获刑
核心提示:一男子与妻子吵架后心中郁闷难消,一气之下点燃自家物品,幸好及时醒悟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未造成严重后果。日前,红桥区检察院以放火罪提起公诉,该男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一男子与妻子吵架后心中郁闷难消,一气之下点燃自家物品,幸好及时醒悟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未造成严重后果。日前,红桥区检察院以放火罪提起公诉,该男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张某与妻子因感情不和产生矛盾。今年初,张某酒后再次与妻子发生争执。邻居们劝阻无效,夫妻二人只好去辖区派出所调解纠纷。酒醉的张某来到派出所后仍然与妻子继续争吵,甚至扬言“要把家里点了”。大家都以为张某只是酒后说气话,没想到,张某竟然独自回家,并将家中物品点燃。但其很快心生悔意,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民警立即出警将火扑灭,幸未造成严重后果。张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日前,红桥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审理过程中,张某对自己一时冲动酿成大错的行为非常后悔,最终取得了家属和邻居们的谅解。综合考虑相关量刑情节,红桥区人民法院对张某从轻判处,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记者冯琳通讯员杨爽宏检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