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女子出轨被丈夫发现 与情人害亲夫一死刑一无期

 

发表时间:2011/12/22 10:38: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中新网韶关12月21日电(李凌 汪次安)粤北韶关始兴县女子周晓艳红杏出墙被丈夫发现后,不是反省自己回归家庭,反而与情夫徐新明合谋将丈夫害死。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周晓艳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其情夫徐新明被判处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周晓艳与徐某顺于1999年8月结婚,并于2000年2月生育一子。2010年7月,周晓艳与同在始兴县标准马达厂打工的徐新明发展成情人关系。此事后来被徐某顺发现。

  当徐某顺发现了妻子的奸情后,又气又恨,多次要求徐新明结束与周晓艳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并扬言如果不结束就要教训徐新明及家人。徐新明为保持与周的不正当关系和防止徐某顺对自己和家人不利,便与周多次密谋杀害徐某顺。

  2011年4月14日晚,徐新明多次打电话或发短信给周晓艳,了解徐某顺的动态,并叫周晓艳将客房的窗户打开。当晚22时许,徐新明从周晓艳打开的窗户爬入徐某顺的家,摸黑进入徐某顺的卧室,捡起一条毛巾捂住徐某顺的口鼻,周晓艳则按住徐某顺下半身,两人合力用捂嘴、扼颈、撞头的方式将徐某顺杀害。经法医鉴定,徐某顺系因机械性窒息死亡。

  为掩盖事实真相,徐新明和周晓艳为徐某顺穿上衣裤,由徐新明将徐某顺的尸体背到国道323线太平镇斜潭路段路边的灌木丛里,再将徐某顺的摩托车推至移尸现场并将摩托车压在徐某顺的尸体上,然后拔开摩托车的油管放汽油放火焚尸,伪造徐某顺发生交通事故的假象,而周晓艳则留在家中清扫现场。

  事发第二天,周晓艳还假装对家人称徐某顺开摩托车离家未归,并请求帮助寻找。警方经过侦查,将俩人抓获归案。

  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徐新明、周晓艳因不道德的感情纠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徐新明杀人后又伪造交通事故假象,并焚烧尸体,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应予严惩。(完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广西律师服务网,南宁在线律师
更多与 广西律师服务网,南宁在线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奔驰车主路上行驶受损状告公路经营方索赔14万
下一篇衣冠禽兽班主任强奸11岁女生致其怀孕获刑15年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