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过上好日子到韩国打工:辛苦赚的40万元全都汇给国内的妻子
等来的是:结婚纪念日他满心欢喜给妻子打电话要送惊喜,而妻子则告知已经和他离了婚
法院判决:家里所有财产归妻子所有,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他
回家看到的是:妻子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两个孩子用陌生的眼光看着他,他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记者 程宛 报道/摄
本报吉林市讯 10月11日上午,最低气温6摄氏度,下着小雨,这天是永吉县入秋以来最冷的一天,比这天气还冷的是永吉县口前镇村民一38岁的陈洪刚(曾用名陈刚)的心。他在国外打工期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永吉县法院裁决他与妻子离婚,而他却将打工赚的辛苦钱汇给了妻子,结婚纪念日他还满心欢喜给妻子打电话要送惊喜,而妻子则告知已经和他离了婚,而且和别人过上了日子。不但如此,法院还将所有财产全部判给了女方,而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却判给了他。
见此,陈洪刚状告永吉县法院。后来法院虽然撤销了原判决,当事法官也已经受到处理,但妻子已经不可能再回到他身边了,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从此没了。陈洪刚认为,法院虽然处理了当事法官,但却还不了他幸福的生活,于是跪在永吉县人民法院门口讨说法。
为了妻子出国打工
11日上午,陈洪刚带着一个皮箱和一堆材料及一袋药品,跪在永吉县人民法院门口,他说要为自己讨说法。随后法院的工作人员出来将陈洪刚带到法院内,询问情况后表示,此案已经撤销了,如果陈洪刚有什么疑义,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走司法程序。
陈洪刚说,他与妻子郝某相识在1997年,认识3个月之后,郝某的二姐拿着双方的证件,给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出现离婚纠纷后,在婚姻登记存档部门没有查到这个手续)。当时双方的感情很好,郝某已经怀孕,虽然没有大操大办,但十分幸福。为了生计,他去韩国打工,想让妻子和孩子过上好日子。1999年年末,他改名陈洪刚之后再次去韩国,此时长子已经出生。
刚到韩国,他因公受伤,不能挣钱,过年的时候,看到别人都给家人买礼物往家里邮寄,他怕妻子失落,就借钱给家人买礼物。过年期间没找到工作,他手里只有200多元人民币,他买来一箱方便面,住在单身宿舍,去给人家扛水泥袋,才将这个年过去,40多天一直吃方便面对付,尽管如此,他并不觉得苦,想到家里妻儿,他觉得苦中有乐。他每天除了工厂就是宿舍,省下钱给家里汇去,自己从不外出,在韩国待了那么久,从来不逛街,也不吃喝玩乐。
假离婚变成真的了
2003年,妻子郝某也去了韩国,夫妻俩终于团聚,打工再辛苦,妻子在身边,别提多幸福了。2005年秋天,妻子再次怀孕,回国后生下女儿。回国后的妻子还想再去韩国,但想了很多办法都没去成,为了夫妻团聚,他同意了妻子提出假离婚真团聚的办法,于是他就以陈洪刚的名义发了一份委托书,由弟弟陈伟代办。
陈洪刚说,自己当初的结婚登记处是以陈刚为名,所以认为这个离婚也不能办成,也没抱太大希望,一如既往地给国内的妻子每个月寄钱。没想到,2008年1月,是他跟妻子结婚纪念日,他想给妻子一份惊喜,酝酿很久,想说一些肉麻的话,不想接电话却被告知,他们已经离婚,没有任何法律关系,不要再联系,顿时陈洪刚傻了眼,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真的变成离婚了。顿时他觉得天昏地暗,结婚十年,他对妻子的感情仍停留在刚结婚的最初,却不想真的离婚了,他吃不下饭,工作做不好,家人怕他回来做傻事,没有让他马上回国。
财产归妻孩子归他
记者在陈洪刚出示的2007年永吉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中看到,编号是“(2007)永民一初字第839号”的调解书共两页,原告是陈洪刚,被告是郝某,办案法官赵时成。调解书称:“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原告陈洪刚与被告郝某自愿离婚;原、被告婚生男孩、女孩由原告陈洪刚抚育。(暂时由被告郝某抚育,原告陈洪刚每年向被告郝某支付抚育费5万元);家庭财产和债权归被告郝某所有……”时间为200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