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为何底气不足?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律师确实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一般社会的道德观念和普通人的正义观念的影响,以至于使律师在很多情况下不得不在社会道德与职业道德之间作出抉择。
“不少律师在从事刑事辩护时,常常觉得‘底气不足’,尤其是在那些所谓‘民愤极大’的案件中,有些‘老到’的律师在发表辩护意见前,首先对自己当事人进行一番道德上的鞭挞,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乃至旁听群众投以同情的目光,以表明自己进行辩护工作,并没有和被告人站在一起,而只是迫于‘法律’的无奈……”北京市博昌律师事务所陈银刚律师告诉记者。
这还不算,很多非正常因素,也制约了律师的行为取向。网络上有文章分析认为:“一些执法部门和媒体,在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之前,就已不妥当地表达了明显带有‘定性’性质的意见与评论。这些‘意见和评论’,增加了律师辩护依法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难度。从这个角度看,律师表面上是大声地说‘我不愿为这种人辩护’,实际上是无奈的抗议……”
刑辩律师为何越来越少?
记者了解到,尽管刑事辩护业务是律师的传统业务,是最能展示律师综合素质的舞台,但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比例从1997年起逐年下降。目前全国法院每年审结的刑事案件没有辩护人的达70%,部分发达省份刑事案件律师参与辩护比例已从20.4%下降到11.6%。
据说律师圈内已形成一种怪现象:20%的律师为80%的刑事案件做辩护,做得越成功的律师越不愿办刑事案,以前以办刑事案件知名的律师会把办案重点逐渐放到非刑事案上。
“我就有过为被指控杀人的被告做辩护减轻了量刑,最后遭遇受害者家属围攻的情况。这些都表明,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角色,尚没有得到恰当的定位。”
陈银刚律师说:“律师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严重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影响的是司法公正的实现。”
朱辉强律师对未来充满向往:“医生的使命是拯救生命,律师的使命是拯救权利。我希望有这样一天:人们看待律师拯救坏人的权利,会如同今天他们看待医生拯救坏人生命的态度一样,是那么的平和。”
值得一提的是,本文中接受记者采访的这几位律师,都表示“从没拒绝过为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孙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