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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亮剑“倒逼”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

发表时间:2008-09-05 13:40:39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周汉华介绍说,在他参与起草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中,个人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医药档案、职业情况等等,都在保护范围之内。无论是名片店私自留底名片、单位乱扔应聘者的简历,还是医院管理不善导致病人病历泄露等都属违法,将被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是刑事责任。
  
  他透露说:“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已提交到国务院信息办,目前国务院信息办与原信息产业部合并了,新成立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如何来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尚需观察。”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还对刑法修正案里关于个人信息的描述,提出了细化的建议:其一,“信息安全”的界定需要细化,怎样算“情节严重”需要明晰;其二,犯罪主体范围尚可拓宽,而非局限于国家机关、金融、交通等领域;其三,仅涉及工作人员不全面,泄露个人信息除个人行为外,企业、单位也应被纳入行为主体;其四,掌握个人信息的国家、企业、组织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向第三者提供个人信息,什么时候是合法的什么时候是不合法的,等等,都需要明确。
  
  “修正案最后如何表述还有待观察,因为还需要经过两次审议,但如果按现在这种表述形式,肯定需要至少是司法解释来加以细化,才能够顺利实施。”周汉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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