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件事,虽说不是具体的事,但对俞某来说却十分重要,就是俞某的企业有客人来洽谈业务时,徐国相去陪客吃饭,这样就显示出县里是重视、支持俞某的企业的。“这无形中提高了我们企业的形象。”俞某对办案人员如是说。
既然徐国相这么乐意帮忙,俞某就不止于春节送拜年礼了。徐国相的儿子结婚、他的生日、他母亲住院的时候,俞某都没有忘记送钱过去,加起来又是6万元。
同样,以春节拜年名义给徐国相送钱的还有桐庐县圆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叶某、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管委会柳某等人,他们的拜年金每人每次3000元至8000元不等。这样加起来,从2001年至2007年,徐国相仅春节收受这些人的“红包”就将近10万元。对春节收的红包、儿子结婚、自己过生日、母亲住院等人家送来的礼金、慰问金,徐国相一直认为是人之常情,毕竟自己利用手中的职权为他们提供过各种各样的帮助。
2 非常态之一:借集资分红之名受贿
常态受贿说完了,我们再来说说徐国相的非常态受贿。
桐庐县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是徐国相当县委副书记时的挂钩联系企业。该公司老板俞金炳见经营沙石有利可图,一直想开一家综合沙石码头,但要获得审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经过徐国相亲自和有关方面协调、选地、一个个打招呼,2003年底,俞金炳的沙石码头顺利地批了下来。2004年,又经过徐国相的一番招呼、协调,桐庐县有关部门同意俞金炳的沙石可以外卖。这几个绿灯一开,就等于给俞金炳“送钱”,俞金炳不久就赚到了不少钱,一下子买了两辆小汽车。为了有个好牌照,徐国相又亲自帮俞金炳打电话,顺利搞到了两个好车牌号。
徐国相的“热心”自然有厚报。2003年,徐国相的儿子结婚时,俞金炳送了5000元礼金。2004年,徐国相出国前,俞金炳又给他送去500元美金。
除了这两笔“常态回报”外,更重要的是“非常态高回报”。2005年初,见俞金炳的企业生意红火,徐国相就以女婿魏某的名义投了20万元到他的企业“集资”,说好每年回报率20%。2005年和2006年年底,俞金炳分别给了徐国相10万元的分红。徐国相明白:自己20万元的集资,按协议一年最多只能拿4万元的分红,所以有6万元是俞金炳送的,两年就是12万元。
就在2005年初徐国相投资俞金炳的企业几天后,俞金炳来到徐国相的办公室,送给他一张农行卡,告诉他里面有10万元钱,徐国相当时没敢要。第二天,俞金炳托徐国相的女婿魏某把卡带了回来,徐国相收下,并马上让魏某把卡里的钱取出来,一共有11.6万余元。这样的“高回报”让徐国相更觉得逢年过节收点红包算不了啥。
3 非常态之二:借舅舅送外甥婚房名义受贿
桐庐县圆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当地小有名气。前几年,该公司在开发圆通小区过程中,作为县委领导的徐国相出了大力,不仅多次同建设、规划等部门打招呼,让他们尽快审批,从而使该小区能够以最快速度开工建设。而且,为了解决圆通公司的资金困难,徐国相又和当地某银行行长打招呼,让该银行给圆通公司贷款700万元。听说小区内的高压线影响楼盘销售,徐国相又是二话没说,给县电力局打电话让他们尽快解决。
对这样的“有功之臣”,圆通房产的两个股东黄某和叶某心里自然有数,除了叶某利用春节拜年和徐国相的儿子结婚送给徐国相4万余元钱外,叶某和黄某还准备送给徐国相一个“大惊喜”。
黄某是徐国相的小舅子,他是由姐姐带大的,姐弟俩感情比较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黄某每年过年都要给姐姐红包,包括徐国相的儿子、女儿结婚的礼金,但数目都不大,这是人情往来,无可厚非。但是,为了感谢徐国相的帮忙并在以后给予更多的关照,黄某、叶某和徐国相开始利用黄某和徐家的这层特殊关系进行权钱交易。
听说徐国相的儿子准备结婚,叶某告诉徐国相,他们公司开发的一个小区有一套房不错,还有一个车库,当时总价20余万元,要是徐国相买的话,只要10万元就可以了。后来,黄某告诉徐国相他会办好的,叫徐国相不要付钱了。徐国相没花一分钱,这房子就归在了他儿子的名下。徐国相深知,尽管是妻弟,但黄某不会无缘无故送一套房子给他儿子,完全是为了感谢自己开发小区“有功”借机“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