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被先后驳回。汪席春的爱人将丈夫被刑讯逼供的材料四处投递,被有关领导指斥“影响了沈阳市的投资环境”。
在汪席春爱人多次赴北京上访后,案子于2006年4月27日迎来了转机,辽宁省高法立案庭接受了申诉申请。主审法官看到案卷大吃一惊。他事后向南方周末记者坦言:“如此简单的案件,居然还判了罪,是个笑话。”
这位法官还在查阅侦查机关的卷宗时发现,签名有明显的“颤抖”,“除非是脑血栓,否则肯定是把着犯罪嫌疑人的手签的字”,此案有极大的刑讯逼供嫌疑。而汪席春至今还保留着一颗被打掉的牙齿。
其间风向突变。在抓捕汪席春案件中出过大力的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建明,于2006年12月15日被“607专案组”(2006年6月7日,中纪委和公安部联合成立专案组调查沈阳公安高官涉黑涉毒案,此案被定名为“607专案”)抓捕,定名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之前,沈阳市刑警支队的支队长、副支队长也已相继被抓。
2007年3月19日,皇姑区人民法院的无罪判决送到了本溪溪湖监狱。此时汪席春已丧失人身自由两年零七个月,再过五个月,“三年判决”就将到期。
农业用地被挪用建房?
在沈阳市皇姑区法院张副院长看来,市公安局如此费力地要抓汪席春,定有原因。
这位副院长还证实,607专案组曾经调阅过此案的全部卷宗。但直到目前,此案令原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建明如此上心的背后原因及相关细节还未披露。
汪席春坚持认为:自己平白受冤,与田义村万方股份公司有极大关系,因为他“掌握着万方股份的秘密”。
但他坚持的“陷害”至今却无法证实,万方公司负责人更认为是“无稽之谈”。
本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万方公司的背后确有见不得光的秘密。
万方股份公司和他控制的佳昊公司曾合作建设沈阳“儒枫苑”小区。佳昊公司负责建房,万方公司提供土地,并负责提供土地规划、报建、开工等一切与建设有关的手续,同时为佳昊公司办理私有产权证及所有手续。
2002年,儒枫苑一期工程完工,房产证顺利办成,盖的是“沈阳市房产管理局”的印章。
2004年4月,沈阳市房产局也批准了儒枫苑二期的初始登记申请。(因政策调整,办理新房房产证首先要到市房产局办理初始登记,凭初始登记到各区房产局办理房产证。)
意外出现了。二期的初始登记在于洪区房产局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被扣住了,当时经办此事的于洪区房产局产权科刘副主任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办理初始登记要件之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问题。”这一编号为209号的于洪区村镇建设规划件,之前已经办理过了房产证,现在是重复使用。
汪席春在换土地证时意外发现了秘密:儒枫苑的89亩用地,有17亩在743号国有建设用地上,其他的72亩,都在993号国有农业用地上——这意味着儒枫苑大量房子属于非法建筑。
俗称的小产权房是建在农村的宅基地或划拨建设用地上,而儒枫苑的房子是建在了农业用地上,“这意味着踩了18亿亩的基本农田的红线,性质更为严重。”
正是万方股份负责提供这些土地。
儒枫苑地属于洪区陵东乡田义村。在1993年城市化浪潮中,田义村进行股份制试验,将本村882亩土地作价入股,成立了一个由村委会绝对控股的万方股份公司。
万方股份公司向记者提供了关于882亩土地的两份“辽宁省人民政府土地批件”:同意征为国有,标为993号和97号国有土地,作为农业项目用地,使用权类型是“划拨”。
然而,南方周末记者在田义村采访发现,全部882亩土地均未做农业项目,取代的是一栋栋以村屯改造名义建的房子。万方股份公司的股东包括万科、广东顺德风行等公司。
发现房子建在农业用地上后,汪席春认为:万方股份和佳昊公司之间的所有协议都没有合法性,在土地问题解决之前,佳昊公司拒绝支付土地款。协调未果,双方合作决裂,2004年5月,汪席春决定将秘密公开,正当他寻求媒体支援时,即遭遇了刑事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