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一些不足之处,刘畅支招说:“可以采取几种办法来解决。一、企业可以把部分利润和员工的工资挂钩,这样会在增加员工积极性的同时,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二、强化专业的社会机构来规范一些企业的用工行为。在加拿大,无论是蓝领还是白领,找工作时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一个适合自己的律师,然后再由律师去和企业谈相关的权益等,一旦员工和企业产生纠纷时,由律师出面解决,这样企业、员工的利益都能得以保障。而在我国,劳动部只是仲裁机构,很多员工出现问题时要维权很难。三、加强对员工的维权意识、企业对员工利益自觉维护等观念的教育,不过这点真正实施起来比较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