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买受人在拍卖活动中应承担的责任
拍卖活动中的买受人是指通过参加竞购,最终购得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尽管相关法律对买受人的资格和素质没有作出硬性规定,但由于拍卖活动是一种特殊的交易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较强的交易规则,尤其是艺术品拍卖,通常价格昂贵,作为买受人一方,应对常见的拍卖规则有一定了解,对自身的竞拍行为应尽到审慎义务,并具备一定的风险预估能力。因此,在拍卖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买受人应当承担拍品的瑕疵风险。本案中,黄某作为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参加预展,在没有看到拍品实物的情况下参与竞拍,对其最终拍得非翡翠材质的拍品也负有一定责任。但导致黄某对拍品材质毫不怀疑、积极参与竞拍的主要责任在于拍卖公司未如实披露瑕疵,所以本案的主要责任仍在于拍卖公司,拍卖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将一、二审诉讼费判由黄某承担,即是对黄某未尽其义务的认定与惩戒。(作者:咸海荣 董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