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10-6 0:33:46 来源:广西新闻网
至于电线杆的产权单位,熊潇敏认为,在类似事故中,电力部门是无过错的,因为电力部门的电线杆分布是遵循原设计的,只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各方协商不当才形成了安全隐患,如果因此发生事故,在道路已交付使用的情况下,电力部门应该是无过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