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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发生意外如何维权

发表时间:2007-10-18 23:09:59 来源:上海法治报 作者: 点击数:


 提醒物品寄放人工服务台保存证据避免纠纷
  
  记者调查发现,一般储物箱上都注明要求顾客不能存放价值超过200元的贵重物品的字样。同时只要能够存放柜本身质量没有瑕疵的,具备完好的使用功能,遗失就是由顾客自己负责。所以专家提醒顾客寄包前看清楚告示,并慎重对待,做到对自己的财产负责,如果有贵重物品尽量随身携带或寄放在人工服务台。

  专家还提醒消费者:为了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还是要从自己做起,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负责,对随身物品也要注意看管,以免在人流拥挤时被人偷窃或挤伤。如果消费者要走司法渠道来维权,那么一定要注意证据的保存,比如超市购物清单,收银条等。华东政法学院社会学系主任李建勇教授认为,超市之所以这类安全隐患的案件频频发生和他的本身人流量大的特点有很大关系,在有限的空间里,人们密切接触,很容易就发生侵犯人身权利的事件。对于这类事件,应该加强法律宣传,让公民们知道自己的权利和超市工作人员的职责,这样公民才能够在事情发生时明确自己的权利,更好保护自己。同时超市也要加强监督管理,设备上应该改进,如增加摄像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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