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中国国内发生的一些事件,给我们一种比较现实的图象:中国的新闻界比法律界要团结。
比较明显的是近半年中中国律师界发生的一些事,和新闻界发生的一些实际事例的比较。法律界公、检、法都是体制内的人员,有公权力保护,拿着国家工资,因此其团结问题并不属于考察的范畴。法学教授相对平静些,处于半体制内生存状态。因此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律师这个群体。而新闻人则比较单一,无论平面、影音、网媒,都可以归为一族。因此,要比较,只要把记者业和律师业比较一番,大致就能清楚。
律师业这半年中的几件大事,是重庆李庄事件、北京唐吉田事件、福州处理律师事件和朱明勇事件;新闻界这半年中则有经济观察报记者被通缉事件、央视记者被抓事件和各省发生的记者被殴打、追捕事件。
比较一下这两种群体的对同类人遭厄事件的反应,有如下的一些区别:
一、新闻界能够形成一种强大的声音,一事当先支持为首,千方百计形成共同的声援。律师界则“飞毛腿导弹”乱发,各自为战,没有一致的方向。每一事件,律师们支持、声援的声音都是散兵游勇,只来自于律师个体。而几乎同时,对同行的行为进行反思、鄙视、笑话、批判、幸灾乐祸的声音,甚至都盖过了同情、声援的声音。好象生怕别人说自己立场不坚定,没有撇清关系,不高明,没有水平,没有正义感,没有批判精神。每一个律师出事,总有一些律师同行做事后诸葛亮,和心中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出事。
二、新闻界有协会和官方的支持,报社、电视台、记协、新闻出版署都能够及时发出一致的声音,体现一种界别的强大的后援,而律师界则没有律师所、律师协会、司法局、司法部的任何支持律师的声音,相反是无一例外的都是倒过来一起整治律师。说抓律师是可以理解的,律师问题是很大的。甚至因为一次抗议性的退庭,就直接吊销律师的执照。并联合公安、法院整治律师,支持整肃。
三、新闻界能够在处理危机时分清轻重缓急,就连真有些问题的央视的记者,也先关注跨省进京追捕问题,然后再适当报导记者有无真正受贿,经济观察报事件,则面对已经通缉的司法侦查行为直接说不,对公权力直接进行谴责,从同事、报社、同行各报的社论、兄弟媒体的报道、记协的声明、新闻出版署的谈话一起上,硬把一个已经通缉的公安侦查行为直接阻住,迫使其登门道歉还要追究公安机关责任。而李庄、唐吉田、福州事件,是明显的律师有理的被迫害的事件。则没有一个律师所发表声明和谈话,没有一个律师协会发出声音,全部失声,司法局、司法部没有一个事件支持律师,相反都是直接处理和通报批评律师。倒是新闻界伸出了声援之手,发出了正义之声。
四、媒体事件基本都以公权妥协告终,而律师事件都是以律师被判、被逮捕、被吊照告终。没有一个是赢了公权的。
为什么会这样?是对媒体的迫害都是错的,对律师的整肃都是对的?是记者都是好的,律师都是坏的?是新闻界一片正气,律师业乌烟瘴气?是抓记者的案件都是抓错的,抓律师的案件都是抓对的?
答案是否定的。在律师有《律师法》保护,记者没有《新闻法》保护的今日中国,在记者的揭黑报道和律师的为民权斗争环境同样险恶的环境里,出现这样的错位,是同中国律师界的没出息、不团结直接相关的。粗略分析一下,有如下一些原因:
首先,从职业特点看,律师业更强调个体竞争,新闻业更强调群体竞争。记者都要依附于一个大媒体才会有大影响,一个深度报道不但要有自己的挖掘采写,还要有编辑、总编的魄力或支持。而律师特别是诉讼律师,虽然也要依托一个所执业,但独立性更大,不需要一个发表载体,自己可以直接上法庭。因此,律师更强调个体竞争,律师互相之间不服气、互相拆台的现象很普遍。李庄案好多律师对他有意见,除了认为他的高收费、摆浪头坏了律师业名声外,更多的潜意识是因为妒忌和不服气,因为北京的律师捞走了有含金量的大案源。有的人对他被抓,不是冷静地就本事件去客观分析,而是幸灾乐祸,甚至到真相大白后,还有律师同行认为“本案是判错的,但他被抓是活该的”。甚至觉的这样的律师抓了,给自己留出了业务发展空间。对“敢辩律师”的非议和中伤,成了一些“驯服律师”向公检法献媚讨好的好口实。各省各县都不乏这样的律师。这种职业的个体竞争性,培养了律师业的内斗和自私,结果一盘散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