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一项股权并购达成一致价格后,双方还不会直接签署转让协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在转让的时候,需要取得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方可转让,并且在同样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以同样的价格,其他股东如果选择购买,那么上述方式确定的价格将直接成为被并购公司股东之间的交易价格,并购交易可能随时被取消;股份有限公司则无需征得其他股份持有人的同意。除此之外,如果股权或股份已经被查封或者设定了质押等其他法律性权利和障碍,也必须要排除该法律性权利和障碍后,才能实现双方的正式交易。因此,在确定价格后,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保证股权或股份的清洁状态,才能签订转让协议,然后履行法定的审批及登记变更程序。
资产并购:
相对于股权并购来说,资产并购的方式所确定的资产的交易价值要准确的多,因为,这个过程可以分解为一个个单项企业资产的交易,但是却不是简单的单项资产交易的组合,因为毕竟要实现的对一个企业的实际控制权的转移,不仅要合理的对被收购的企业的资产价值定价,也要有一定的溢价和折价的整体资产价值谈判过程,而且要把企业的价值整体转入一个新的母体来承继,以发挥其资产整体的价值效应。这种价值的确定过程,因为具有一定分解效应的特点,所以确定交易价格的方式更为直接一些。
但是尽管直接,其交易也要有必要的法律程序。如果资产并购行为的定价明显低于实际价值,甚至仅仅是低于债权人的预期,都可能被债权人因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申请进入诉讼和仲裁程序,最终有可能被撤销,因此这种方式的并购,有时会和清算程序,或者国有资产的处置程序等并行使用,即使不同时进行,也应该对被并购的企业的债权人发出公告,以保证资产并购的合法性。
三、被并购的煤矿本身经营资格要严格审定
对于煤矿,除了有前期的探矿许可证外,在获得开采资格后,还有采矿许可证。要想达到合法生产,还有工业广场的土地使用权许可,环境评价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矿山设计许可等,以及如果除自产外,还有其他企业煤炭的经营,还需要煤炭经营许可证。一个企业具备这些有效的许可才能合法的注册,获得营业执照并合法经营。
因此在并购中,对于这些证照是否齐备,要有明确的调查,对于缺少证照的煤矿,应该查明原因,论证能够补办的情况下才开始并购措施。
四、煤炭并购要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对煤矿进行并购整合,要委托煤矿并购律师就企业的证照,资产,债务、税收、劳动等关系进行充分的调查后,才能有效的开展并购行为。
五、煤矿并购的谈判要由煤炭企业并购律师全程参加
因并购的金额巨大,因此, 并购的方案应该由律师详细论证后,进行操作,在谈判的过程中,律师应该全程介入,才能保证并购的顺利实施。
基于以上几点,煤炭企业并购律师在煤矿的并购和重组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应该聘任有经验的煤矿并购律师进行有效的参与和筹划,才能取得并购的成功,保证并购的效率。(王晓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