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在建设项目立项前期所需要的材料,那该意见书有哪些作用,申请该意见书有哪些手续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
(二)计划批准文件(政府投资类项目)。
(三)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一份。
(四)扩建项目需提交产权复印件一份。
(五)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一份。
(六)1:500地形图6份。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