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房产律师:借身份买房又称借名买房,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购房人以他人合格的身份名义购买房屋或者申购限价房,名义买房人和实际买房人签订合同,约定实际买房人以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人的名义买房,等到政府允许转让时再将房产过户到实际买房人名下,实际买房人则支付给名义买房人一笔酬金或者房屋的购买价和市场价的差价作为对价。这类合同的效力如何,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关心的问题。
第一、借名义买房合同的效力如何
借名买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国家采取限购措施是为了抑制房价的畸高,以他人名义买房违反了国家政策的规定。而以他人名义购买限价房则是违反了国家解决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改善整个社会的居住状况的优惠政策。特别市对于国家推出的限价房,政府一般都通过了不同方式和渠道给予财政补贴,而名义买房人转让的实际上是基于其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从而享有的购房权,如果这类合同有效,就会使原来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购买限价房,而原应享受限价房的人群的住房条件仍然没有得到改善,这样就违背了政府推出限价房的初衷,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借名义买房合同存在较大的风险
如果被借用的名义买房人在签订合同后反悔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这类风险,尤其是在合同本身有缺陷,且证据难以证明买房款由那一方实际支付的情况下更为严重,由于这类合同的双方,往往具有亲朋关系,不重视书面材料,但在现实中,不但朋友,即使同胞兄弟反目也不鲜见,一旦涉讼,实际买房人难以证明自己才是实际付款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实际买房人连要求名义买房人返还购房款也成了问题。还有可能登记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或者登记购房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也很容易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