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7/30 15:22:34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4、房屋的价值无论是升还是跌都归属于其物权所有人。
综上所述,本案讼争的商品住房系张某婚前个人财产,应归张某个人所有。
作者单位: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