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其父因车祸住院已经一个月。其父伤在胫腓骨,已经花费医药费三万多元。肇事司机只是在送院时交过一万元住院费,之后就不肯露面,也不肯再缴药费了。目前,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现在是,医院没有收到下一期的医药费就不肯继续手术,也不肯给结算出院。目前医院只是给其父亲保守治疗,催促赶紧缴费继续手术。我们该怎么办?
南宁律师答:这位网友问及的问题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一个老大难的问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产生,往往是因为前期医药费的争议纠缠。这种纠缠加重了受害方的痛苦,受害方不能取得及时医疗赔偿后不愿调解,以致成讼。
据经验而言,机动车交通事故一旦造成骨折的,一般是严重骨折。比如:胫腓骨开放性骨折,踝骨内外侧骨折,胫骨粉碎性骨折,髌骨粉碎性骨折,股骨远端线性骨折,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N-N+1肋骨骨折,第N节椎骨粉碎性骨折。诸如此类,一般都需花费三万元以上的医药费。
对此,司机交付了初步的住院费得以脱身后,往往以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理由,选择不继续交付下一步的医药费。而保险公司又以事故认定书尚未划分责任,治疗尚未终结,事故双方民事责任承担尚未明确等理由不肯直面受害者。交警支队以事务繁忙,民事索赔不是其处理的范围为由婉拒处理。医院自然具有救死扶伤的义务的,但是当病情得到最基本的控制后,面对没有收益光是付出的治疗,主治医生大抵会选择保守治疗。
面对这等难题,我们的建议是:
一、和医院沟通,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由医院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
二、和保险公司沟通,让其在交强险医疗费项下甚至是交强险十二万的限额内先行赔付。
三、和司机沟通,让其先行支付医疗费,或者让其配合一起向保险公司申请先行垫付。
四、和交警支队沟通,申请扣押肇事司机肇事车辆,或者申请交警支队进行调解。
五、或者委托专业人员,就已经花费的医疗费部分先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