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他女儿、母亲及大哥在一单交通事故中被一辆面包车刮蹭受伤,现在出院,现在是不是可以作为共同原告一并起诉对方?
南宁律师答:
这个事故情形比较典型。一家人在事故中都作为受害者,是否可以在法院立案时,做一案处理?其实,这种情况下,因为牵涉的诉的标的不同,因此具有三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法院立案会分作三个案子立案处理,相应地也要求依原告的不同提交三份不同的诉状。
要是该网友不易理解上述内容,那么我们可以稍加变更下条件,就会知道在一家人受伤的情况下,为何还要作为不同的案子分别受理。比如,他母亲用电动车正搭载抱着他女儿的大哥穿越马路时,被一辆拐弯不让直行的面包车撞伤,交警认定面包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母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其哥和其女不负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