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笔者在此想补充一点,即在明确了驾驶人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也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具体如何赔偿的问题,该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做法不尽相同,且上文提及的征求意见稿也未作出相关规定,笔者认为,具体来说整个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分为二个部分。第一,受害人的抢救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垫付,最高10000元的垫付责任,该款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后予以追偿,保险公司承担的是垫付责任;第二,受害人除抢救费用以外的其他人身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且保险公司对该笔赔偿无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