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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了“强jian犯” 自己吃官司

 

发表时间:2008/9/30 22:24:24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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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以为做了好事的刘二斗现在成了阶下囚。

    29岁的刘二斗的经历印证了一句俗话:英雄和“恶魔”可能是一张纸的正反面。身陷囹圄的刘二斗在去年用钢管打死了一个人,实际上他差点成为一个英雄,因为被他打死的是一个他眼中的“强J犯”。     

刘二斗同居女友说:好事做到这个份上,也太惨了    

    出去卖水果 再也没回来

    “我没事,你回去,他们不会让你进来的。”

    2006年11月10日上午8:41,刘二斗向女友程晓芳发出这个短信,从此之后便再无音讯。5个月过去了,程晓芳还把这个信息保留着,“我要看着他回来,我才舍得删。”

    刘二斗是个水果贩子,他跟女友程晓芳在常州的郊区———魏村长江花园里面开了个水果摊位,女友值守门面,兼做一点家务,而刘二斗自己则骑着一辆电瓶三轮车,车后放了点水果,走街串巷贩卖。

    “每天晚上10点左右,不管水果有没有卖掉,他都会骑着三轮车准时回来。”2006年11月9日晚上10点,程晓芳像往常一样,把店铺的门关上,在里面烧起饭来———通常饭烧好,刘二斗也就该回来了。

    但等到晚上10:30,门外还没有传来熟悉的三轮车声。“会不会是车坏在路上了?”程晓芳打电话给刘二斗,刘二斗的声音有点急促:“我打了一个人。”

    “你打谁啊?”程晓芳有点着急。

    “没事,我打了一个强J犯,你先吃饭吧,我等会就回来。”随后,刘二斗挂断了电话。

    “打坏人应该没什么事。”程晓芳自己宽慰自己,但饭却吃不下去。等到夜里12点,刘二斗还没回来。程晓芳再次拨打刘二斗的电话,刘二斗的声音明显疲惫了许多,“你先睡吧,我马上就回来了,正在陪警察勘察现场。”

    但当夜刘二斗没有回来,程晓芳的手机也因欠费停了机,一夜没联系上,她一夜无法入睡。第二天上午8点,程晓芳给手机充了值,赶紧再打刘二斗的电话,刘二斗告诉她,他正在派出所,“民警说了,没什么大事,这边手续比较复杂,弄好了就没事了。”

    上午8:40,程晓芳赶到了派出所,想进去看看刘二斗,但民警不让进,刘二斗听见了他们的争吵声,发出了上面这条短信,这是他跟女友最后的联系。

    当天,刘二斗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刑事拘留。2006年11月23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因为,刘二斗打死了人。     

  [事发]

    程晓芳只知道刘二斗为了救人把人打死了,但具体的细节,她并不清楚。记者经过走访,终于知道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2006年11月9日晚9:30,忙碌了一天的李花(化名)从鞋厂下班。李花是四川人,36岁,两年前跟着丈夫到常州打工,他们租住的房子离工厂只有20分钟的步行距离。这天,下班的李花像往常一样,沿着338省道回家。

    在走到338省道九号桥的时候,李花突然发现夜色中有一个人影站在前面,眼睛死命地盯着她看。李花有点害怕,往路边让了让,低着头,超过他,继续往前走。但那个男子也跟了过来,李花走得快,他也走得快,李花走得慢,他也就走得慢。

    这个过程大约持续了两分钟时间,男子突然加快了脚步,和李花并排行走,夜色中那怪异的眼神让李花不寒而栗。李花跑了起来,但那个男子却跑得更快,一下子窜到了李花跟前,拦住李花的去路,然后脱下自己的裤子,把生殖器掏了出来,想往李花身上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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