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签合同——已经成为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有效手段之一,然而小小合同却蕴藏着诸多可能性,律师建议签订合同务必谨慎。
律师建议,签订合同时务必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围绕合同目的约定权利义务
目的就是自己签订合同所要达成的目标。所以理解并具体化缔约目的是起草合同的首要任务,如果目的都搞错了,就算权利义务设定的再完美,操作流程再严密都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也会使得合同完全失去原有的意义。在搞清出缔约目的的基础上,要把握好指导思想,设定正确的权利义务走向和平衡,综合考虑对合同操作有影响的市场条件、政策环境等因素,使合同的内容和操作围绕缔约目的发挥作用。
(2)从最坏的结果考虑可能的风险
古人说人之初性本善,但是在利益面前善人也可能受到诱惑、怂恿办坏事,因此律师建议从最坏的结果考虑可能的风险方为周全。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要考虑到合同订立后履约过程中所可能发生的一些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因素。自然事件中的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事件,社会因素中的国家法律政策调整、市场价格重大波动等重大情势变更事项,微观方面可能遇到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企业终止清算、破产倒闭或重组并购等事项。
正所谓合同无小事,白字黑字,想耍赖也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