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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司律师:张茅介绍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表时间:2013/11/14 8:59:11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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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报制度是一项新的制度,目的是突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服务作用,强化企业的自律和社会监督。与过去相比较,这个制度一方面方便企业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另一方面,使社会各方面便于了解企业的情况,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的共治。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具体的操作办法。

  刚才讲到的抽查制度,确实非常重要。因为全国的市场主体有5800多万,要对每个企业进行检查,用传统的办法是做不到的。企业的抽查也不是随意的,也不能说是工商部门或其他部门想查谁就查谁、想罚谁就罚谁,想罚多少就罚多少,这种现象要从根本上进行改变。我想这个抽查可能有两个原则,一是根据企业的信用信息,有的企业信用非常好,当然通过社会评估,那就可以减少对这些企业的抽查。我到义乌的商品市场去看,由消费者打分,有的企业是五星,有些是四星。我觉得对星级信用比较高的企业,就可以减少抽查。

  二是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像现在很多地方做的那样制定规则,每个企业都会随时面临被抽查的可能,但是抽查要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如何进行随机抽查,减少主观随意性,要深入全面地研究,一旦出现问题,需要进行惩戒;出现大的问题,就要使企业付出高额的成本,这样建立一个科学的、有效的、公平公正的抽查制度。这也是我们在这次改革中面临的问题,我们也在研究这方面具体要采取的措施。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请问张局长,我们知道上个月的时候,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要加快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请您介绍一下这个系统的具体细节。另外,有没有出台一个时间表、能否解决个别企业诚信缺失的问题?

  张茅: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要是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的手段,将企业的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通过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我们现在也在要求各地政府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抓紧建设本地区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目前正在建设之中。另外,各地区、各部门要互联互通,信息系统不能变成信息孤岛,所以这个建设恐怕还要有一个过程,但是希望能够尽快地建成。登记制度的改革,也是对建设这个系统的促进,现在有的地区已经开始实行。

  这个目的就是要落实改革的严管,既立足于主体信息的公示,又对企业披露信息起到监督作用,可以有效实现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从单一的部门监管,扩充到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监管。应该说,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以及整个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包括其他方面的改革是一个基础,是经济管理的基础,也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不仅仅是工商登记制度,包括个人的行为,也需要通过信用信息系统来进行管理。

  如果没有信用信息系统,信息的公示、市场的监管就会失去效果。当然,大家知道任何事情没有百分之百,经济工作是非常复杂的,社会的基础工作也是非常复杂的,但我们要做到最大限度地解决个别企业诚信缺失,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能够一定程度解决。

  另外,我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诚信体系的建立,个别企业诚信缺失的现象会越来越少,因为一旦产生,它付出的成本会很高,高到企业承担不起的程度。

  深圳卫视记者:请问张局长,您刚才多次在发言中提到珠海和深圳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您也亲自率队到深圳进行专题调研。您觉得试点地区的改革,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是成功还是失败?有没有哪些经验需要总结,或者说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下一步有哪些值得期待的推进?

  张茅:深圳和珠海的试点我去考察过,并且多次看到他们的试点材料,我认为是成功的,取得了显著效果。两地改革时间真正开始是从今年3月1日,到年底也不过是三个季度,但是大大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使市场主体的数量、企业的数量大大增加,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是平稳的,没有出现过去一些人担心的大量的虚假、欺诈行为。在改革当中,大家有些担心,如果注册资本降低门槛,会出现一大批“皮包公司”,说自己是1亿元的资产、1万亿元的资产,这种情况并没有大量出现,总体情况是正常的。所以,我认为这个试验的结果是成功的,可以在修改法律的前提下复制、推广,要尽快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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