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记者:张局长,您好!您刚才在讲话中提到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国务院为什么要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它的重大意义有哪些?我们知道,在过去,工商登记经营地址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刚才您在讲话中提到,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中有一点是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的登记条件,能不能给我们详细讲讲都有可能放宽哪些条件?
张茅:国务院部署这项改革,意义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个方面,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来看,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重要举措。这次改革主要促进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协同监管,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进一步划清政府、市场和企业之间的界限,把政府应该管的事情管好,充分调动市场和企业的积极性。这既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重要的举措,也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这项改革举措的推行也必将推动一些部门转变政府职能。
第二个方面,从优化营商环境来看,是激发市场活力的有效途径。改革举措能够激发投资热情,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小微企业,特别是对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有较大的推动作用。大家知道,我们现在推进这项改革以后,个体私营经济增加的量非常快。个体私营经济是增加就业的主体,从2012年的情况来看,个体私营经济提供的就业机会已经在总体就业的增长量中占到了90%。这对于巩固当前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是有利的,也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从长远看,这项改革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第三个方面,从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来看,改革举措能够在推进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的建设上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这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等手段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把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单,向社会公布,使企业增强信用意识。
刚才你提的第二个问题是关于企业的住所问题。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企业的住所问题、经营场所问题提出由各地具体规定。住所是企业经营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目前各地因为情况不一样,对住所登记条件也有所不同。一方面,很多中小企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等企业以及初次创业的企业,对住所的要求不高,希望能够根据生产经营的情况自主选择住所,包括利用居民的住宅经商办企业。
另一方面,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并非任何场所都可注册为企业的住所。比如注册登记的住所为住宅,经营者的活动可能会扰乱邻里的生活,造成民事纠纷。比如注册登记的住所是违章建筑或者是危险建筑,可能就会造成住所的合法性问题,造成危害隐患。所以这次改革对住所的要求是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住所的条件管制,既要释放更多的场地资源,特别是要满足电子商务、创意产业发展的要求,方便企业注册登记。同时,也把权力放到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的情况和社会管理的需要作出具体的规定。这样既满足企业的需要,也满足加强社会管理的需要。
凤凰卫视记者:张局长,请问新的措施里有“宽进严管”的理念,这个“严”字怎么体现?另外,“严管”应该和法律联系在一起,但现在法律配套还没有跟上的情况下,会不会担心新的措施、新的政策得不到落实?另外,十八届三中全会就要召开了,在全会召开以后,我们在这个方面有没有一些细节值得期待的?
张茅:这个问题提得很重要,因为我们多年来都是“重审批轻监管”,现在如何保证能够进行“严管”呢?我想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转变监管的方式,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的手段,推进诚信体系的建设,强化信用监管,用加强信用监管的方式促进市场的诚信经营,这是一个基础。如果没有社会信用体系,仅靠政府以及工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巡查、抽查,还达不到严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