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法治前沿>>>正文

[南宁律师关注]律师与检察官不是你胜我败的“零和博弈”关系

 

发表时间:2012/9/18 12:03:27 来源:正义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关注]杭州9月13日电(记者 钱贤良)9月13日,“第十届全国检察长论坛·杭州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童建明在会上讲话指出,检察机关要充分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检察官与律师之间不是你胜我败的“零和博弈”关系。

  童建明认为,在整个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不仅参与诉讼全过程,而且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三方面紧密相联,处于特殊重要的地位。从履行的职能看,检察机关既是诉讼参与者,又是诉讼监督者,同时还是诉讼权利的救济者,三重身份合一,负有特别重要的责任。修改后刑诉法增加了检察机关对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行为的监督职责,将与指控犯罪相对的辩护人的权利救济权也赋予检察机关,足见国家立法机关对法律监督机关的充分信任。童建明说,检察机关要践行客观公正义务,提升检察执法公信。严守客观中立的立场,以“法律守护人”的角色,履行指控犯罪、监督诉讼的职责,不以单纯追求胜诉、追求有罪判决为目标,而必须以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为目标,既坚决依法追究犯罪, 又严格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一要全面收集、审查和向法庭提供证据。二要充分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三要以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

  童建明认为,在刑事诉讼中,检察官与律师既是对手,更是同行,双方之间不是此消彼长、你胜我败的“零和博弈”关系,而是同台竞争、相互促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关系。双方互相交锋是提高各自业务水平的重要动力,也是推进整个刑事法治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要用更宽广的胸怀和视野来认识维护律师辩护制度对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把辩护权的加强看作既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又是保障检察机关践行客观公正义务的有效机制,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和律师享有充分的辩护权。据悉,全国检察长论坛由检察日报社主办,2003年以来已举办十届。正义网是独家网络支持媒体,全程图文直播会议。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南宁做刑事案件有名的律师,广西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与 南宁做刑事案件有名的律师,广西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 相关新闻:

·熊潇敏律师团队参加在甘肃举办的《捕诉一体化·1月24日熊潇敏律师在那坡县法院开庭
·12月15-16日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刑辩会·南宁某医院刑事专项法律服务(已委托)
·9月14日熊潇敏律师团队律师赴北海看守所会见犯·6月26日熊潇敏律师在象州法院开庭
·6月12日-13日熊潇敏律师赴桂林监狱会见被控受·6月9日-10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分会场参加中国行

 
上一篇南宁律师关注:“街拍”证据能作为处罚的证据使用用?
下一篇刑辩律师的权利保护:《刑法》306条还能撑多久?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