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新闻:你在会见委托人时是不是有特殊考虑?
朱明勇:的确有。法律规定案件到了审判阶段以后,专案组的人是没有权力再接触被告人的。我们去会见是拿着合法手续的,他们跟着一起,不需要任何手续。我说你们陪同是违法的,他说我们不陪同你违法怎么办?
所以在这种背景下,我们跟当事人会见时的确有些考虑,包括说话的方式。原来我们遇到被告人时首先会问你在侦查阶段有没有被刑讯逼供?有人打你吗?但这次我看到了他的手上有伤,我问“你的手上是怎么回事?”甚至连“伤”这个字都不提。
我注意到有的律师说,我们不要说他们,还是要妥协一点。但实际上你妥协的是当事人和你律师的权利,你不能妥协,大家都妥协,法治就坍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