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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发表时间:2008/11/30 12:18:08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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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颁布单位】铁道部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1991-3-18
【失效时间】0:00:00
【全文】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铁道部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1991年3月18,铁道部

第一章 总 则
1条 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为依据,特制定《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2条 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都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要紧密配合,搞好协作,爱护运输物资和铁路运输设备,严格履行运输合同,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运送货物。
3条 本规程的修改、解释权属铁道部,其制定、修改或作废,应在事前公布。
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程的条件下,可制定管内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车站营业办理范围在《铁路货物运价里程表》内公布。
全国营业铁路的货物运输,除国际联运、水陆联运、军事运输另有规定外,都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引伸的规则、办法有:
1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2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3
.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
4
.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
5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6
.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
7
.货运日常工作组织办法;
8
.快运货物运输办法;
9
.铁路集装箱运输办法;
10
.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
11
.铁路货物运输杂费管理办法;
12
.货车延期使用费核收办法;
13
.根据本规程精神制定的其他办法。

第二章 货物运输
第一节 货物运输基本条件
4条 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按零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
1
.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
2
.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
3
.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例如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湿毛皮、粪便、炭黑等);
4
.蜜蜂;
5
.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
6
.未装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规定在管内可按零担运输的除外);
7
.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的货物(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车作业的除外)。
在专用线或专用铁路内组织直达整装零担运输,经铁路分局同意由车站和托运人协商并签订协议后办理;如组织中转整装零担,应经铁路局同意。
集装箱运输按《铁路集装箱运输办法》的规定办理。
货物快速运输,按《快运货物运输办法》的规定办理。
特定条件货物运输按附件一《特定运输条件》的规定办理。
准、米轨间只办理整车货物直通运输。但下列货物不办理直通运输:
1
.鲜活货物及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
2
.罐车运输的货物;
3
.每件重量超过5吨(特别商定者除外),长度超过16或体积超过米轨装载限界的货物。
5条 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必须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和装卸地点相同(整车分卸货物除外)。整车货物每车为一批。跨装、爬装及使用游车的货物,每一车组为一批。
准、米轨间直通运输的整车货物,一批的重量或体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重质货物重量为305060吨(不适用货车增载的规定);
2
.轻浮货物体积为6095115、立方米。
零担货物或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以每张货物运单为一批。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每批必须是同一箱型,至少一箱,最多不得超过铁路一辆货车所能装运的箱数。
下列货物不得按一批托运:
1
.易腐货物与非易腐货物;
2
.危险货物与非危险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
3
.根据货物的性质不能混装运输的货物;
4
.按保价运输的货物与不按保价运输的货物;
5
.投保运输险货物与未投保运输险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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