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本站动态>>>正文

中国法院网直播熊潇敏律师代理的租赁合同纠纷案

 

发表时间:2013/3/25 23:15:16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15:20:46]

  [审判员]:

  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内容,本庭已在开庭前以书面告知双方当事人,原告方对自己诉讼权利义务的内容是否清楚了?

  [15:23:11]

  [双方当事人]:

  清楚。

  [15:25:09]

  [审判员]:

  当事人对本合议庭审判人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15:25:19]

  [双方当事人]:

  不需要。

  [15:25:37]

  [审判员]:

  原、被告是否有证人出庭?

  [15:26:02]

  [双方当事人]:

  没有。

  [15:28:17]

  [审判员]:

  当事人对本合议庭审判人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15:28:25]

  [双方当事人]:

  不需要。

  [15:32:40]

  [审判员]:

  原、被告是否有证人出庭?

  [15:32:50]

  [双方当事人]:

  没有。

  [15:33:08]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现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15:34:56]

  [原代]:

  原告刘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被告该房地产地下室424平方米的场地作为经营数字电影院场地使用,租赁期限为8年。原告按合同要求交纳了第一年租金127200元和押金20000元,同时也缴纳了第一年物业管理费8040元,并对该场地进行装修,共投入装修费870000元,购进168000元设备。装修完毕后,发现所租场地存在多次地下泉水、天面漏水、墙体渗水等严重积水现象,原告将此情况多次向被告反映要求派人处理,但被告一直都没有处理。由于该场地影响安全使用,致使原告至今无法办理电影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造成原告不能使用该场地,无法实现合同的经营目的,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为此,原告特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1、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249240元;3、被告负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

  [15:35:27]

  [审判员]:

  现在由被代答辩。

  [15:38:08]

  [被代]:

  一、原告与被告的租赁合同关系,在刘昭辰诉巨龙公司的另一个案子中我方已提出明确主张,主张租赁合同解除,所以现案原告主张我们履行合同无依据。二、原告主张的租金无依据,被告已经交了租金,原告主张的租金时间段与事实不符。租赁物也没有用于合同目的,被告也没有使用过租赁物,所以不应履行剩下的租金。

  [15:40:39]

  [审判员]:

  争议焦点:一、租赁合同是否已经终止。二、原告主张从2012年5月1日算起到2013年1月30日计算租金是否有法律依据。双方对争议焦点是否有意见?

  [15:42:35]

  [原告]:

  没有。

  [15:44:11]

  [被告]:

  第一个争议焦点,应归纳为“租赁合同是否应该解除”,而不是“租赁合同是否已经解除”。这两个争议焦点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法庭应该审理“合同是符符合解除的条件”。

  [15:44:22]

  [原告]:

  关于诉讼请求的问题,我们提出的是“履行合同”,被告并没有提出反诉的请求,所以我认为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更准确。

  [15:46:34]

  [审判员]:

  下面由原告举证。

  [15:48:41]

  [原代]:

  1、租赁合同,证实钦州巨龙公司与原告于2011年4月21号签订《租赁合同》,双方有租赁合同关系,被告没有按要求付租金。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巨龙公司的法人地位。

  3、身份证。证明被告刘昭辰的身份,具有行为能力。

  [15:49:12]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质证。

  [15:51:32]

  [被代]:

  对证据1,真实性、合法性没有异议。

  [15:51:47]

  [被代]:

  对证据2,3,无异议。对租赁合同,只能证明签订合同的时间,但不能证明原告已经按合同完全履行了义务,无法证明原告已经将合乎合同用途的标的物交给被告使用。

本新闻共4页,当前在第2页  1  2  3  4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纠纷,场地漏水如何索赔,合同之诉,违约之诉
更多与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纠纷,场地漏水如何索赔,合同之诉,违约之诉 相关新闻:

·7月30日熊潇敏律师团队在柳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李某租赁合同纠纷(已委托)
·3月23日熊潇敏律师团队在贵港港北法院开庭·承租人擅自加盖建筑出租人能否解除租赁合同
·8月21日熊潇敏律师在贵港中级法院开庭·7月28日熊潇敏律师团队在贵港港北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委·5月10日熊潇敏律师在扶绥法院调解

 
上一篇熊潇敏律师受聘担任广西龙威翔集团公司法律顾问
下一篇广西宇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聘请熊潇敏律师为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