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南宁房产律师:张先生三年前与女友热恋,双方约好买一套商品房,并打算得房装修好后就结婚。双方选好楼盘,很快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张先生为表示其对女友的爱,就在购房合同上写上了女友的名字。谁知正当他们正紧锣密鼓进行装修时,两人却开始闹分手,最终分道扬镳。张先生现咨询:房屋的首付和贷款都由他独自承担。他能否在房产证上去掉女友的名字?现在女友也愿意配合,不知是否可以办到?
南宁律师,南宁房产律师熊潇敏解答:要将房产证的共有人去掉,在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签份赠与协议到房产局可以处理。如果不想不涉及过户费用,可以通过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由法院作出调解书,最后申请法院协助执行。但问题的关键在于银行方面。因为房产办理的按揭,在办理按揭时银行一般要求将房产抵押给银行,共有人也要在抵押合同上签字,即张先生的女友也是抵押人。现在要将张先生女友名字去掉,相当于变更了购房主体和抵押人,对于抵押权人来说银行来说是债务人发生变化,还款风险也发生了变化。因此银行一般都是要求还清贷款让银行出具解除抵押申请,房产局才会予以配合办理过户。(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熊潇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