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男子欲与前妻复婚被拒 用斧头砍其面部致其死亡

 

发表时间:2017/3/26 9:41:59 来源:大苏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俗话说:“好聚好散”。但是,兴化市大垛镇居民吴昌进在与前妻离婚后,仍对前妻的行为耿耿于怀,心生忿恨。最后竟用斧头猛砍前妻面部,导致前妻死亡。

  23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判决,揭开了其中的秘密。

风言风语四起 他对妻子拳脚相加  2015年,时年46岁的被告人吴昌进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随后,吴昌进从盐城回到兴化后,听说妻子陈某有出轨行为,就经常与妻子争吵,甚至对妻子拳脚相加。

  离婚—复婚—再离婚

  陈某比吴昌进小两岁。他们夫妻间的矛盾愈演愈烈。2015年6月两人离婚,后来又复婚,没想到复婚后,吴昌进又将陈某的腰部打伤,在2015年10月21日,两人再次离了婚。

  离婚以后,吴昌进整日整夜睡不着。

  后来,吴昌进又多次要和陈某复婚,遭到了陈某的拒绝。

  要求复婚再次被拒绝 他将前妻残忍杀害

  去年6月10号早上6点多,吴昌进来到兴化市大垛镇陈某家中,再次说了复婚的事,但再次被拒绝。于是吴昌进徒手卡扼陈某颈部,导致陈某倒地,后又用脚蹬,用斧头砍陈某的面部,导致陈某当场死亡。

  期间,他还外出将陈某的电动车推进屋,到超市买了一包香烟,然后写了份遗书,遗书内容大概是:“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她杀了,杀人偿命,我也不活了。”

  经过鉴定,被害人陈某符合被他人卡扼颈部致窒息合并重质锐器砍击面部致大出血死亡。

  案发后,吴昌进割自己的脖子、手腕想自杀,但没伤到动脉。后来他的亲戚报了警,吴昌进在现场等待警方的到来。

  在归案后,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砍她脸,是因为她让我没面子”

  吴昌进说,他之所以用脚踹、用斧头砍前妻面部,是因为前妻的不检点,让他感觉很没面子。

  “每一个男人知道女人(出轨)的这种事情,都有怨恨的。”吴昌进说了这样一句话。

  占有欲、内心狭隘 、报复心理在作祟

  法院认为,虽然被害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不当行为,但后来二人已离婚。案发前双方已不再是夫妻关系。而吴昌进仍有强烈的占有欲,不断干扰被害人的正常生活,并因被害人不愿与其复婚,而残忍地将被害人杀害,可见其内心的狭隘。怨恨的报复心理是其实施犯罪的根本原因。

  考虑到吴进昌有自首情节,法院对他进行了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吴昌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大苏网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故意杀人罪的认定,故意杀人罪的辩护词,南宁知名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更多与 故意杀人罪的认定,故意杀人罪的辩护词,南宁知名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南宁律师] 女子补办结婚证 意外发现多次“被结婚被离婚”
下一篇[南宁律师] 男子疑妻子出轨 翻墙入院杀“情敌”夫妇获死刑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