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男子见妻子继子裸身躺在一起 掐死2人后抛尸

 

发表时间:2015/9/8 22:44:34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中新网珠海9月8日电 (邓媛雯 陈彦儒)看见妻子、继子赤身裸体躺在一起,嫌犯气急之下掐死了妻子和继子,抛尸后还到派出所报假警……8日珠海市中级法院对外公开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吉林籍嫌犯被判处死刑。

    据了解,嫌犯袁某君与江苏籍女子王某在网上相恋后,于2011年10月结婚,婚后袁某君、王某、王某与前夫所生的儿子王某熙住在一起。

    据珠海中院公布的案卷呈示,袁某君供诉称,2012年1月28日凌晨4时许,他醒来后发现妻子不在身边,于是走进继子房间,看见妻子和19岁的继子王某熙赤身裸体躺在一起。气急败坏的嫌犯拿来垫锅用的砖头,大骂王某熙是畜生,王某熙拿水果尖刀朝他刺过来,袁某君闪开并抓住他拿刀的手,随后用砖头往他的头部猛砸三四下,王某熙昏倒后,嫌犯又掐死了与其打斗的王某。随后他还将醒来后的王某熙捆绑、用短袜堵在其嘴上,并缠上透明胶带,用纸团塞入鼻孔,再用手将其活活掐死。

    公诉方经审理查明,袁某君将妻子、继子的尸体肢解后,分别装入8个塑料袋内,分批运至珠海轻轨北站附近的施工工地掩埋。

    王某生前任珠海某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同年1月30日其同事前往南厦丰泽园寻找王某,嫌犯听小区物业转告的信息后,于次日前往王某公司寻找王某。

    2012年2月6日,袁某君前往东风派出所报案,称其与王某熙、王某发生争吵后,二人离家出走,怀疑失踪。随后,他还通过博客发表寻找妻子、继子的博文。同年2月8日,警方抓获嫌犯,2月11日,警方在其的引领下挖出两名被害人尸块。

    经鉴定,死者王某系生前颈部受钝性外力压迫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者王某熙系生前被他人捂压口鼻部并用短袜、纸团、透明胶带等堵塞呼吸道,引起机械性窒息死亡。

    珠海中院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做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袁某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被告人袁某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王某父母王某典、张某英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13,629.17元。三、被告人袁某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王某熙生父姜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51,820元。(完)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故意杀人罪的辩护词,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南宁知名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更多与 故意杀人罪的辩护词,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南宁知名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南宁律师] 男子酒后身亡 家属起诉5名酒友索赔
下一篇南宁律师提醒:17岁少年背伪基站行走三省发诈骗短信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