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夫妻贩卖儿童还出售亲生女儿被判刑

 

发表时间:2015/8/25 23:30:29 来源: 钱江晚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去年11月,海盐警方破获了一起拐卖儿童案,解救出4名女婴。而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卖孩子的,竟然是亲生父母。

    被拐卖的孩子中,有一名女婴就是其中一对人贩子龚某夫妇的亲生女儿,其他3名女婴也是被自己的父母卖掉的。(详见本报去年11月26日A8版)

    日前,海盐法院对这起拐卖儿童案作出宣判,包括龚某夫妇在内的8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案件回顾

    卖掉亲生女儿获利

    萌生买卖婴儿生意经

    龚某是云南广南县人,之前已有3个孩子。事发时,大儿子11岁,二女儿10岁,小儿子3岁。

    去年7月,妻子陆某又生下一名女婴。多一个孩子意味着多一张嘴吃饭,何况超生还意味着罚款。就这样,新生的女儿没有给龚某夫妇带来欢乐,却让他们犯了愁。

    同年9月,龚某跟朋友胡某倒苦水,说想把女儿送给好心人家收养。胡某给了龚某一个电话。

    接电话的是一个女的,自称是浙江某服装厂的老板娘,要龚某先把孩子送过来看看。

    两天一夜后,龚某夫妻带着才一个多月的小女儿,从云南来到浙江。接待他们的是电话那头的女子赵某和她的丈夫严某。

    经严某夫妻介绍,龚某的女儿以3.6万元的价钱卖给了马某。这笔被称作是营养费的钱,龚某夫妻到手1.8万元,剩余的钱,严某夫妻收入囊中。

    卖女儿的经历让龚某找到了一条“生财之路”,回到云南后,他开始着手“生意”。

    2014年10月,一对夫妻把自己的孩子卖给了龚某,要价1.4万元。龚某向老乡袁某借钱买下婴儿后,将孩子带到浙江。

    在严某夫妻和王某的介绍下,这个孩子卖了4万元。龚某夫妻拿到了2.4万元,严某夫妻1.5万元,王某得1000元。

    就这样,2014年11月上旬,龚某夫妻经过胡某的介绍,从袁某处借钱后,又接连以1.2万元和1.4万元买了两名女婴。

    这一次浙江之行,龚某的大嫂黄某也加入了贩婴行列,帮忙照看孩子。只不过,在他们出卖了其中一名女婴后,就被警方抓获,其他人员也相继落网。

    法院判决

    出卖亲生孩子也是犯罪

    8名人贩均获刑

    海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龚某、陆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1名,又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贩卖、接送儿童3名;被告人赵某、严某以非法获利为目 的,帮助出卖龚某夫妻亲生子女1名,以出卖为目的,接送、中转、贩卖儿童3名;被告人王某明知他人贩卖儿童,仍居间介绍贩卖儿童3名;被告人胡某明知他人 贩卖儿童,仍帮助收买儿童2名;被告人袁某明知他人贩卖儿童,仍提供资金及交通运输收买儿童2名;被告人黄某明知他人贩卖儿童仍予帮助照看儿童,他们行为 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至五万元不等。

    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一直以来都是各级司法机关惩治的重点。《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拐 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 产。

    法官说,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龚某、赵某是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所以量刑从严。判处龚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赵某因之前有诈骗前科,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庭审中,龚某想不明白,出卖亲生女儿也犯法?法官解释,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 儿童犯罪的意见》之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龚某夫妻出卖的第一个孩子虽然是自己亲生,但他们将女婴送 养他人时收取了3.6万元,构成拐卖儿童罪。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拐卖儿童罪的量刑标准,南宁知名律师,南宁优秀律师事务所,南宁大成律师
更多与 拐卖儿童罪的量刑标准,南宁知名律师,南宁优秀律师事务所,南宁大成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17岁女生做流产手术身亡 家属要医院赔偿百万
下一篇男子参加聚会酒后死亡 最熟朋友被判担责2%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