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奉化人林女士从法院拿到了一张特殊的“护身符”,丈夫从此以后被禁止靠近自己和儿子的生活区域,禁止对自己采取殴打、威胁等行为。
这张“护身符”其实是奉化法院签发的首张人身保护令。
经常无故挨打 妻子无奈提出离婚
林女士之前经人介绍跟现在的丈夫陈某相识,两人在2006年登记结婚,起初两人生活还算融洽。可丈夫陈某在婚后不久就开始暴露出自己暴躁的性格,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和林女士争吵。
在法庭上,据陈某讲,夫妻俩是和岳父岳母住在一起,其间他有和岳母发生过争执。原本脾气欠佳的陈某就开始把火气撒向妻子。
孩子出生后林女士一直尝试忍让,可无奈软弱只换来丈夫的变本加厉,自己隔三差五就无故挨打。
今年6月初,林女士向奉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其与丈夫陈某离婚。
丈夫多次放狠话 妻子提出申请人身保护
在等待法院判决期间,林女士开始和丈夫陈某分居,却多次接到其恐吓电话,在电话里陈某表示要林女士回家好好过日子,否则就要杀死林女士和其父母,还包括自己的儿子。
在立案后,林女士的儿子小明还给法官写了一封信,在信中小明说:“我不想和爸爸生活,是因为爸爸伤害了我,也伤害了妈妈。有一次妈妈和爸爸说去阿姨家照顾阿姨,后来去和朋友吃夜宵,爸爸知道了,就回去打了妈妈,还拿刀说要杀了妈妈,我很伤心。”
随后林女士向法院提出申请人身保护的请求。
经过法官的初步审查,发现两夫妻间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也不存在婚外情或者第三者等情节,但是被告陈某却存在严重暴力倾向,面对法官还扬言说:“要做掉妻子,如果我狠起来,儿子也不要了,也要一起做掉了。”
法院禁止丈夫接近妻子住所及儿子学校
经过法官的多次规劝,被告陈某依然顽固不化。因此,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禁止被告陈某殴打、威胁、骚扰原告及直系近亲属;禁止被告在原告住所和其儿子就读学校场所的200米范围内活动。如果被告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法对被告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这是奉化法院首次签发的人身保护令。人身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2013年在全国法院正式推出,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民事裁定。对于受害人,人身保护令为其提供了法律上的安全保障,而对于施暴者如果违反保护令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通讯员 冯筏 记者 方磊
【详解人身保护令】
如何申请
首先,由家庭暴力受害人本人或监护人向居住地法院的立案庭提出申请;立案庭立案后,将立案材料转由人身保护令专业合议庭进行审查;合议庭根据受害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决定是否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后,向申请人、被申请人送达裁定书,同时向申请人居住地的派出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派出所接收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及时约谈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告知其应当履行人身保护令的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不仅可以在诉讼中提出,还可以在诉前提出。长期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有效期一般为3至6个月,可以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给予充分保护。
有哪些内容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