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知晓了陈某和李某的婚姻属无效婚姻,婚姻登记处已告知双方婚姻登记无效,陈某已构成了重婚的严重后果。根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已经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办理解除无效婚姻关系(无效婚姻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对我工作人员因工作过失给您带来的不幸表示深深的歉意,我局已经对当事人进行了停职反省,责成其就此事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讨,并将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对婚姻登记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高县公安局回复到:陈某是2015年1月5日,因婚由双河乡迁往庆岭乡,符合户口迁移的相关规定。
目前,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涉事工作人员已被停职。钟先生说:“现在我一个人带孩子,还是很辛苦。如果没有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准备起诉自己老婆陈某重婚。”
四川新闻网记者多次尝试与钟先生妻子陈某取得联系,但截至发稿时一直没有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