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资阳荣建芳枪击案中,受害方代理人杨维彬表示,单独民事诉讼过程中,施害人徐中新曾提出一个和解方案,“对方愿出20万,不过,由于自己仍在服刑,无支付能力。徐中新表示将在出狱后一年内还清。被害人家属没有同意。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不到两万。丢了一条命,根据判决只能拿两万。事实上,就连这两万元,对方都没有支付。”
此外,更有律师表示,现实生活中,甚至还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单独民事诉讼中,采用《侵权责任法》还是《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有的地方的省市法院形成内部指导意见供基层法院法官参考。
法/官/撰/文/
期待能够解决此事
同样感到困惑的,还包括法官。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青白江法院刑事审判法官王军表示,受害方如果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赔偿也就仅限于直接的物质损失。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均得不到支持。所以,现在绝大多数案件,受害人往往选择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一方式,而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我们一般会根据侵权责任法等作出裁判,对受害人一方保护更为全面。但这样可能存在的风险是,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存在执行难的难题。如果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提出赔偿,由于被告的积极赔付将作为量刑情节考虑,赔付就可能比较及时。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被告在服刑,如果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判决就有可能成为‘空判’。”
此外,中国法院网上,也有部分法院的工作人员撰文探讨这一问题。其中,来自重庆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施芳群即指出“死亡赔偿金请求是否支持,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有的地区法院判决支持,有的地区法院判决不支持。甚至同一法院作出的判决也存在前后不一的现象。”对此,施芳群期待能够解决此事。
最/新/动/态/
联名上书
期待最高法院给予解答
“同样是刑事案件引发的民事赔偿,为什么有的法院支持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有的法院只支持死亡赔偿金或残疾赔偿金,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有的法院对以上赔偿金分文不予支持?同类案件,不同的法院为何判决不一样?”6月2日,由王理乾牵头,全国30余位律师针对这一问题上书最高法院,期待能够得到解答。
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王理乾表示:“判决混乱这一问题得不到解决,将伤害到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王理乾将这一内容发到微信朋友圈后,也引起多位四川律师的关注。其中,四川鸿章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光华表示:“部分法院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仍只赔偿物质损失,这导致受害者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几名四川律师也表示将搜集提供各类判决,共同关注和推动此事的解决。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已通过传真方式,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采访函,请求采访。截至发稿,还未得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