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南宁律师] 女子睡觉被吵杀死2岁儿子 安慰丈夫以后再生1个

 

发表时间:2015/4/15 10:21:09 来源: 京华时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激情杀人案件具有何种特征?

    故意程度较低主观恶意小些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死刑研究国际中心研究员彭新林认为,激情杀人的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应激性、突发性,但是其犯罪冲动的积聚、爆发却有一定的必然性和现实性,因为犯罪心理的构成既有教养、经历、性格等因素,也有复杂的现实因素。

    彭新林指出,意大利著名犯罪学家恩里科·菲利教授就曾经讲过,激情犯特别是女性激情犯,一般是青年时代在愤怒、受伤害的爱或荣誉等情感的强制下突然失去自制而犯罪的。他们在犯罪之前、之时和之后都处于非常激动的状态之下。

    “相比于一般的故意犯罪,基于外在刺激而因激情实施犯罪的,其故意的程度相对较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来说要小些。因为在外在因素的强烈刺激下,行为人实施犯罪时很少能进行冷静的思考判断。在激情状态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一般都会有懊悔之心。”

    如何避免父母虐童案件的发生?

    建立社区干预开展隐患排查

    彭新林认为,贾某杀子案件反映出的社会问题发人深省、引人深思。“父母虐童案件、夫妻吵架斗气摔死孩子的案件时有所闻。应当说,此类案件发生的原因十分复杂,既有部分家长用错乱的价值观念、偏差的行为方式、对自身处境的不满来转嫁责任、发泄情绪等宏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其个人性格、心理方面存在缺陷等微观方面的原因。”

    彭新林认为,杀子诚然令人愤怒,但我们不应止于单向的道义谴责和法律制裁,而应多方面综合分析其犯罪原因,查明其生成的缘由,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尽可能将此类案件防患于未然。

    “对儿童的虐待、伤害等家庭暴力没有像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那样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重要原因在于法律对儿童的保护是通过监护人来实现,而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者往往就是监护人,因此对家庭中儿童的暴力伤害等行为往往更具有隐蔽性。”

    彭新林建议,除了有必要健全防治儿童在家庭中受暴的法律保护机制之外,还需要及时、有效的社区干预,加强社会救助,建立多机构多部门的支持体系。如居委会、妇联、儿童保护组织等一旦发现儿童有受到家暴、虐待等情况的,要及时出面干涉,救助与帮扶受害儿童,对施暴者予以惩戒,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另外,也可适时开展有关家庭儿童受暴隐患排查活动,切实消除容易引发儿童受暴的源头性问题,有效预防和化解安全隐患。对父母处境堪忧、情绪偏激、性格偏执的家庭,要重点排查,深入分析研究,做到情况明晰。对排查掌握的隐患,要在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上下功夫,防止犯罪冲动积聚、激化,第一时间将发现的家庭中儿童受暴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京华时报记者 裴晓兰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南宁知名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更多与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南宁知名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单身父亲为求解脱捂死3岁脑瘫儿子获刑15年
下一篇社会关注:男子猥亵12名留守学生被批捕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