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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 猥亵儿童罪最高判5年 应对惯犯重罚

 

发表时间:2015/3/18 10:29:32 来源: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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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律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郑子殷认为,如果可以做到这种免除经济困难审查,法援将来就充当了受性侵害未成年人维权的平台,下一步只需要将法援专业化。

    目前,郑子殷正牵头开展“互助童行”项目,召集更多熟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且有志于公益工作的律师,准备通过法援处平台帮助更多性侵案家庭维权。

    有望建一站式问话中心

    对于儿童性侵案,郑子殷认为,最好由心理咨询师来询问受侵害的孩子,通过游戏、玩沙盘、画画等方式,用相对长的时间建立起互信后,小孩子才能更好还原被侵害的过程。

    郑子殷曾参与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讨论,商量共建一个“一站式儿童问话中心”。即侦查机关将问话中心设置在医院,进行身体检查、询问录口供、指定社工帮助受害家庭,争取一次性完成所有证据收集的工作,避免二次伤害。

    郑子殷透露,此前已就此与广州女子医院协商,“医院表示配合,但还需要有具体的办理指引,并且必须经公检法同意。”据了解,郑子殷是起草的负责人之一,其称目前该项目仍在论证阶段。

    女童疑被邻居性侵

    母亲却是浑然不知

    花都一名9岁女童小琪(化名)疑被邻居秦某(年约50岁)性侵长达三年,家长浑然不知。2014年9月,嫌犯已经被拘留,女童母亲担心罪犯得不到严惩,主动向媒体曝光,甘愿忍受公众对其“粗心大意”的各种指责。

    记者近日获悉,这案已在花都区法院一审开庭,嫌犯被控猥亵儿童罪、强奸罪。为小琪一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郑子殷律师透露,秦某被指控猥亵儿童罪和强奸罪两项罪名,一审已经开庭。

    “结果会怎么样,没底。”郑子殷律师曾代理过海珠区某幼儿园门卫银世全猥亵儿童案,该案去年由广州中院二审改判有罪,银世全被收监。尽管经历了两年时间,从一审无罪到二审改判有罪,郑子殷仍表示,花都案比海珠案更难办,让他感到压力更大,不敢猜测结果。

    反思

    家属曝光揭维权短板

    如果刘女士没主动向媒体曝光,这起性侵案很可能像绝大多数未成年人性侵案一样,淹没在法院的卷宗里。“由于目前国内尚没有事后保护机制,他们往往只能寄希望于媒体。”郑子殷说。

    “刘女士每一次被人责怪她粗心,她就一脸的眼泪,我们帮她维权一直很紧张,压力非常大。”郑子殷称,“假设真被性侵了三年,这个母亲确实很粗心。”其实,受侵害的孩子如果受到正确疏导,时间久了会淡忘,家长则会陷入内疚情绪,甚至无法自拔。

    郑子殷认为,这个案件折射了几个问题,首先没有专门保护被害家庭的机构,即使有一些机构能帮他们维权,但不是立体的。性侵、虐待、遗弃、家暴等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时,监护人往往存在失职,甚至就是侵害人。法律规定了多部门有责任救济,但就是因为“多”,所以用不了力,没办法统筹各方力量。

    律师看法

    应对惯犯常犯加重刑罚

    “对于屡次实施猥亵儿童的罪犯,不应只是从重处罚,而应该加重刑罚。”郑子殷指出,猥亵儿童案件的被害人所遭受的心理创伤,往往在审判中被忽略。法院定罪量刑时,更注重身体上的伤害,以及犯罪情节是不是恶劣。

    “应该有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将被害人身体和精神的损害程度进行鉴定,形成一份评估报告,作为法官定罪量刑的依据。”但目前性侵案审判中,并没有对被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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