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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 车主车辆丢失 租车平台拒担责

 

发表时间:2015/11/30 23:32:27 来源: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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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驾租车CMO王梓冰表示,事件发生后,公司与张女士进行过多次协商,“公司也是受害者,我们没有赔付的义务。”

    对于“宝驾是否在宣传中承诺车辆购买保险,车辆丢失由保险公司赔付”一说,王梓冰回应,“公司从未有过上述说法。事发后,公司该帮她追车也追了,整个过程中,宝驾并不是没有作为,现在跟她(张女士)没有办法对话了,我们就等待法律的裁决。”

    王梓冰说,“宝驾”只是提供一个平台,之前一直是免费的,从10月1日开始,如果交易成功,公司才对车主收取10%—30%的信息分享费。“像张女士的车,我们就没有收取任何中介费用。租车是车主和租客双方行为,公司跟双方都不见面。关于保险,公司会要求租车人购买一份保险来保障其在驾驶这台车时的问题。”

    “我们也意识到中国汽车共享市场缺乏完整的针对取车租赁的征信机制,宝驾目前的风控体系除向客户提供租客诚信信息的评估、查询、判定及租后服务之外,还接入了反欺诈的查询工具,同时接入中国道路协会的征信查询网站以及人脸识别系统,确保租车人的信息真实有效。”

    王梓冰表示,该公司近期将与保险公司、保安公司合作,引入租车信用险,“以往的险种只会在车辆发生盗抢后才进行理赔,租车信用险首次将车辆通过平台进行租赁时被诈骗纳入理赔范围。一旦发生诈骗,保安公司将全力对车辆进行追回,如车辆无法追回,保险公司将赔偿车主80%。”

    律师说法 租车平台若审核不严应担责

    一些有车族,把“闲置车辆通过租车公司租出去挣外快”,但出租车辆一旦发生问题,车主和租车平台责任具体该如何划分?

    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学辉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租车平台作为一个新生信息整合平台,目前的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其需要对用户承担什么责任。但作为专业公司应承担必要的保障责任,车主将车放到平台出租是出于对公司的信任,从法理上讲,租车平台作为第三方,对车辆使用负有监督责任,对租客的资质也有审查义务,应严格核实租客身份,对其个人消费信用等进行审查。

    租车平台不仅仅是简单地提供交易便利,而是从中收取服务费用,属于商业牟利。如果租车平台对租车人把关不严,没有要求租车人提供充分担保,致使车辆损失,应负主要责任。

    从车主方面来说,将车辆通过租车平台对外出租时,应考虑到相应的风险,督促平台或者租车人提供身份证明、必要财产担保或者购买足额保险。过于轻信租车人,对必要的注意义务疏忽大意,将非营运车辆用于出租盈利,如果车辆丢失,其自身也应承担次要责任。文/记者王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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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租车有何风险?南宁知名交通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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