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左燕燕)“摩的”匆忙行驶间,撞上了违章停放的客车,司机抢救无效死亡。“摩的”司机家属后将客车司机诉至法院,索赔近百万元。前日上午,该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虽然“摩的”司机死因经鉴定为突发脑溢血,但原告方认为疾病系交通事故“诱发”所致。
死者家属强调“违章停车”
据客车司机赵先生回忆,今年3月19日事发当天,他出小区外看见一辆三轮摩的斜着撞在自己车前,司机坐在车上,头歪向一侧,嘴角有血。“我还以为司机是喝醉酒睡着了,随后报警并拨打120急救。”
随后该“摩的”司机杨先生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法医鉴定“考虑为高血压脑出血继发脑死亡”。另据了解,杨先生驾驶的“摩的”为无牌照未依法登记车辆。
之后杨先生家属进行两次鉴定,结果为“不能排除本次交通事件,在脑出血中具有诱发因素”。由于丰台交通支队无法认定事故责任,与赵先生协商也没有结果,杨先生家属将赵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赵先生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近百万元。
杨先生家属在起诉书中强调,赵先生客车违章停放,杨先生是撞上后受伤,抢救无效死亡。
“我的车当时停在小区外面,车头朝着一棵树,车尾在马路牙子上。”赵先生表示,虽然知道停车位置不对,但由于小区老旧,没有车位,小区内多数人只能这样停放车辆。
被诉车主法庭称“委屈”
“我们也是到医院,才知道他还有高血压的病,平时也没有病,也没吃过药。”杨先生的妻子说。丈夫平时开黑摩的挣钱,偶尔接点临工,自己则在北京卖菜,儿女在外地打工,生活也能维持。“现在好好的人就这么没了,那客车要是没有违规停放,他也许就不会死了。”
赵先生也是一瘸一拐出庭,他称由于受此事突然打击,着急导致中风,现半身不遂,左脚需要支撑才可以走路,“我没有做什么,只是停车位置不对,这个事和我没有关系,我只觉得委屈。”
庭审现场,原告辩护律师表示,当事人是突发脑出血和其他疾病导致死亡,但交通事故为“诱因”。虽然在情理上说,被告只是违章停车,但阻碍了当事人行车路线。如果被告客车没有违规停放,当事人在情绪激动,着急行车离开的情况下,不会发生高血压突发死亡的状况,被告应承担责任。
就此被告律师表示异议,称杨先生家属曾说过杨先生事发前身体状况不佳,有疾病的征兆。而杨先生在着急行车离开时,已经在突发脑溢血的过程中,只是在停车不远的位置恰好死亡,并非赵先生造成。
案件未当庭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