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记者交谈完,大姐将两个妹妹圈在臂膀中,缩到墙角处。
性侵,可能将是这个家庭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痕。
这样的事情,也曾发生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秀水梁村。
这是个富裕的村庄,几乎家家户户的房屋都贴了瓷砖。然而,一串数字让这个村子的体面瞬间土崩瓦解:
在过去的一年,12名女童在村里的幼儿园被教师黄振辛性侵,其中11人为留守儿童。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与媒体发起的儿童性侵害调查显示,在统计的40起案件中,15起是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占到统计案件总数的近4成。
畸形心态
自上世纪80年代起,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由于受到户籍政策和经济条件的限制,进城务工人员只能将子女留在老家,“留守儿童”这一特殊人群由此产生。
2015年7月30日,教育部发布201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在他们的统计数字中,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2075.42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409.53万人,在初中就读665.89万人。这也表明,最需要父母陪伴的学龄前儿童约占留守儿童人群的2/3。
伴随着这个庞大数字而来的种种问题,和频频发生在留守儿童身上的悲剧,使这个脆弱的人群成为沉重的公共议题。
2012年到2014年,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吉场镇南丰小学教师黎某先后性侵学生,至少涉及12名女生,最小者仅8岁,多数为留守儿童。
在南丰村性侵案发生后,一些闻讯赶回家乡的父母悔恨交集。他们说,平日很想念和担心孩子,可是为生计所迫、受条件限制无法将孩子带在身边,只能在每年农忙或春节时才回家几天,以至于孩子长期处于父母的监护之外。
把孩子留在家乡的问题显而易见,这些留守儿童不仅容易受到侵害,同时也容易因监护不足走上歧路。
小凌在作案时只有14岁半。出事那天,他正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邻家一个7岁女孩来找他妹妹玩。一言不合,小凌把小女孩推倒在地。小女孩哭了,小凌觉得很烦,就随手拿枕巾捂住她的嘴,把她掐死。之后,小凌将女孩尸体扔到离村很远的一个机井里,直到被人发现……
“走进少管所的孩子,80%以上是留守儿童,90%以上是留守儿童和离异家庭的孩子。”湖南女作家阮梅历时近两年,深入看守所、未成年人管教所等地,接触了900多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最终选取了11个典型少年的忏悔录整理成访谈录《罪童泪》。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曾随机抽取了2009年至2013年间的120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其中,留守儿童作案的47件,比例达39.2%。江西省的一项调查显示,2007年5月在押的1877名青少年罪犯中,在犯罪前与亲生父母亲生活在一起的仅占32.6%,其他的孩子是与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其他亲戚或朋友生活、或是独自生活。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研究人员潘璐作为“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研究”课题组成员,经过两年多时间,在安徽、河南、湖南、江西和四川5个劳动力输出大省的10个村进行问卷调查走访研究,她发现留守儿童的主要心理问题表现为儿童自卑心理加剧、性格抑郁、喜欢自我封闭、为人处事孤僻不合群,一些儿童产生憎恨、仇视的畸形心态,甚至出现暴力化倾向。
“初中毕业、团体作案、多是以侵犯财产为目的的抢劫和盗窃,犯罪动机简单,没有明确的目标和精心的策划,往往是见财起意和激情犯罪的多”——这是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人民法院对南宁六县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现象进行调查后,总结出的最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