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衡水1月26日电(崔志平 吴伟 毕丽丽) 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26日透露,该市冀州市公安局破获因家暴致家人杀人焚尸案。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据介绍,2013年12月27日,冀州市冀州镇柳寨村民李建闲暇之余来到田间,当他走到地头,在一条干涸的沟渠旁边,一团烧焦的不知为何物的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出于好奇,他上前扒拉了一下。再定睛一看,人已面目全非,只能隐隐约约看清嘴里的几颗牙齿,他立即拨打了110报警。
冀州市公安局接报后,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成立了由冀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冯常永任组长,政委崔继军、副局长陈立勇为副组长的“12·27”专案组,并从刑侦大队三中队和冀州镇派出所抽调20名精干民警成立专案组,全力投入案件侦破工作。当晚7时许,衡水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凤林、刑警支队支队长苏建业率市公安局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案侦工作,协助现场勘查。
经过近一个月的昼夜奋战,专案组掌握了初步线索:死者为男性,年龄在50岁左右,死亡时间为近日,系他杀,案发地周围有汽车车轮痕迹。但由于一时确定不了尸源,侦破工作陷入僵局。
2014年11月底,刑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耿小牛在工作中了解到,在桃城区天鸿尚都小区内,发现一辆近一年没有动过的白色无牌照东南轿车,经查车主为董明。董明的妻子张兰于2013年12月26日在桃城公安分局发布了寻夫信息。因时间相符,耿小牛凭借多年的侦查经验,立即想到去年的杀人焚尸案,并将这一情况向上级进行汇报。随后,民警来到桃城公安分局,经了解得知董明有假牙,这一特征与被焚烧男尸极其相似。随后民警乘势而上,在白色东南轿车的驾驶座上提取了驾驶人的DNA信息,经技术比对,确定被焚烧的男尸就是失踪人员董明。
确定死者为董明后,民警开始围绕其社会关系展开调查。董明,黑龙江人,无正当职业,2007年与妻子张兰相识并开始恋爱,一年后,张兰不顾家人反对与董明步入婚姻的殿堂。
婚后二人共同经营面条生意,感情还算稳定。孩子出生后,董明经常抱怨做面条生意太辛苦,不如放高利贷来钱快,整日和社会上一些人鬼混,且脾气日渐暴躁,经常为小事与张兰吵架,一开始恶语频频,后来发展到拳脚相加,经常把张兰打得鼻青脸肿,最严重的一次用菜刀砍伤她的头和腿,致张兰腿部韧带砍断,住院治疗一个多月,也因此张兰一家对董明积怨很深。期间张兰多次提出与董明离婚,但每次董明都以杀死张兰亲人为由威胁她,张兰只好忍气吞声,婚姻名存实亡。
至此,专案组重新调整思路,开始把调查重点转移到张兰一家人身上。
根据前期现场勘察发现的汽车车轮痕迹,民警果断判断此车辆很可能和作案人有关,一方面对张家车辆与现场车轮痕迹进行比对,一方面调取106国道沿途所有卡口监控录像,锁定嫌疑车辆。
经过30余天的缜密调查,发现2013年12月26日21时许,张兰和弟弟、父亲驾驶自家的帕萨特轿车在案发现场附近活动,现场遗留车辆痕迹与帕萨特轮胎痕迹比对完全相符。而一加油站监控录像显示购买汽油时间及购买人体貌特征与张兰弟弟完全相符。经综合比对,民警锁定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12月18日晚,在制定了周密的抓捕计划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丁毅、冀州市公安局政委崔继军、刑侦大队长陈广勇带领20余名民警在桃城公安分局路北派出所的配合下,一举将三人掏窝抓获。
刑侦大队调集精干力量,组成强大的审讯阵容,连夜对3名犯罪嫌疑人展开审讯。三人起初拒不认罪,坚称不知董明的去向。审讯民警及时改变策略,向其宣讲法律政策,讲明利害轻重,适时出示证据,揭穿其谎言,最终突破其心理防线,经过近8个小时的连续奋战,三名犯罪嫌疑人彻底交代了犯罪事实。
2013年12月26日下午,董明和张兰吵架后,董明来到张兰父母家中,不料与张家人再生口角,争执中,张兰同其父亲、弟弟将董明捆住并吊挂在门框上,想教训他一下,但董明扬言要砸坏张兰弟弟的帕萨特轿车并弄死他们全家。此时,联想到董明对自己长期的家庭暴力,张兰再也按捺不住自己心中的怒火,萌生了杀死董明的念头,便用毛巾勒住了董明的脖子致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