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余东明通讯员李英燕 男子与再婚妇女结婚后,竟然以离婚为要挟奸淫年幼的继女,并在妻子外出打工后多次施暴。近日,经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依法以犯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十四年。目前,判决已生效。
2008年10月份,39岁的牛某与离异妇女余某结婚,余某带着8岁的女儿婷婷(化名)来到牛某家共同生活。开始一家人生活还好,2011年夏天一天晚上,牛某以与其母亲离婚为要挟奸淫了婷婷,并在婷婷懊恼之际进行了打骂。2013年余某外出打工,牛某更是多次强行奸淫婷婷,就连每周的住校回家都不放过,每次婷婷反抗都会遭到殴打。原本开朗的婷婷变得沉默寡言,直至后来辍学。2014年年初,婷婷感到下身发痒,才将实情告诉了姨妈,并表示再也不愿回到继父家生活。姨妈领着婷婷报警,遂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