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独生女出车祸死亡后,肇事司机和女儿所在单位,先后赔偿死者家属110余万元,但这些钱全被女婿拿着,尽管岳父岳母重病缠身,经济困难,女婿却不给岳父岳母一分钱。岳母一怒将女婿告上法庭,要求索要女儿赔偿款中的50万元。7月3日,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经调解,女婿同意一次性给岳父岳母40万元。
告状向女婿索要赔偿款中的50万元
王老太太家住驻马店市,今年71岁,不仅她自己身体不好,其老伴也常年偏瘫在床,家中还有80多岁的老母。尽管生活艰难,但独生女张雪却是他们一家的骄傲。不幸的是,2013年7月6日,女儿张雪被撞身亡。
事故发生后,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肇事方赔付了受害人家属70万元赔偿金。加上张雪单位的工伤赔偿款49.13万元,一共119.13万元都打入了女婿的账户。
2013年8月,王老太得了重病,还因此欠下近8万元的债务。不堪重负的王老太出院后把分割女儿赔偿款一事提到了桌面。可女婿的态度令她心寒。最终,双方不欢而散。
在协商未果后,今年1月,王老太太将女婿及外孙女告上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两被告:返还女儿赔偿款中的50万元。
法院经过多次深入调查后,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王老太显得很委屈:“女儿走了,我这老太婆也没人管了。我跟老伴身体不好,想给自己留个养老钱。”
而王老太的女婿李城则表示,自己会及时分割赔偿款,只是自己手头比较紧张,需要时间周转。
而王老太则表示,女婿已多次以此为由进行推托。
调解女婿同意给岳母拿40万元
主审法官张海燕对案件进行分析了解后,认为双方存在调解可能。于是,张法官多次和王老太女婿析法理、做工作,最终王老太的女婿及外孙女同意就赔偿款进行分割。昨天上午,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由王老太女婿返还王老太40万元,并当庭履行。
生活中,目前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在我国法律上都无明确规定。一些人认为,死亡赔偿款是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分配。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那么应按什么标准分配呢?
针对此案,张海燕法官解释说:死亡赔偿金是死者遭非正常死亡后才产生的,它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但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参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分配的。
在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时,近亲属之间应充分协商。被继承人张雪死亡,生前并未立遗嘱,故其生前财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因此,女婿、外孙女及王老太均有权分到赔偿金。(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