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夜暴富,中专文化的李庆在得知当地煤炭部门领导被调查的消息后,伙同柏八斤等3人冒充检察官办案,抢劫当地一名煤矿矿长160万元。昨日,曲靖市中院介绍,5年前的这起案子一审有果。
穿假制服骗走刘矿长
“我们是检察院的,煤炭局领导被处理的事需要找你核实。”2009年6月22日早上7点,在昆明学习的师宗县某煤矿的刘矿长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因为那段时间,恰好当地煤炭局一领导被检察机关调查,对电话内容深信不疑的刘矿长告知了对方自己的所在地。当天下午1点左右,刘矿长在昆明被骗上一辆黑色轿车。上车后,刘矿长被两名身着仿制的检察院制服的人员控制。对方用手铐控制住刘矿长,还大胆告诉他其实并不是检察院办案,随即威胁索要160万元。
法院查明:有中专文化的李庆与师宗县农民李永红、柏八斤经过预谋,于2009年6月22日冒充当地检察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被害人刘矿长协助调查。李庆3人驾车到昆明将其骗上车用手铐铐住强行带回师宗途中,3人对刘矿长表明真实身份,以加害相威胁索要160万元。刘矿长随后向朋友借款160万元。3人驾车到刘矿长家门口时,李永红从刘矿长家拿到编织袋内装的160万元现金。随后,3人将刘矿长送到师宗县城客运站附近放其离开。
2013年8月7日,因非法储存爆炸物、抢劫被判刑并送监狱服刑的柏八斤,因李庆没有按照预谋分赃还对其暴力加害,主动供述了该犯罪事实。
2013年9月24日,李庆、李永红落网。落网后,李永红供述其和柏八斤在案发前被李庆邀约在一起商量,李庆出钱让他和柏八斤准备仿制的检察院制服、钢珠枪、手铐等作案工具。
庭审中,借钱给刘矿长的刘先生证实,案发当天下午,他接到刘矿长的电话,称检察院找他调查,要借160万元现金,并要求他送到刘家,事后刘矿长还款30万元并写了130万元借条。
今年5月8日,曲靖市检察院以李庆等3人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
法庭不支持被告人辩解的绑架罪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此案,认为3名被告人在控制被害人后,当场对被害人以暴力相威胁,并当场索取钱财,而不是对被害人的亲友进行威胁索要钱财,检察机关指控抢劫罪名成立。被告人辩解属于绑架罪的意见,法庭不予支持。在共同犯罪中,李庆预谋并指挥实施犯罪行为,是主犯;被告人柏八斤供述公安机关未掌握的情况,应对其从轻处罚;柏八斤在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应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
法庭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罪判处被告人柏八斤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万元,与其原犯抢劫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合并,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罪判处被告人李永红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