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快讯(记者陈雪芳) “姑丈,我求你了。毕竟夫妻一场,你回来寿宁一趟吧!”昨日下午,寿宁县城下起大雨,回想起20天前,宁德市寿宁县刑侦大队民警前往家中拘捕陆花时,侄女发来的这条短信,吴明依旧不为所动,他说:“我们之间早就没有夫妻情谊了!”
2014年7月7日,寿宁服毒少女吴纹婷的后妈陆花,因涉嫌虐待罪,被寿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这一家人的纠葛,暂时画上了休止符。
两个月前,本报连续刊登12条报道,叙述了寿宁15岁服毒少女吴纹婷,疑因不堪后妈虐骂,吞服剧毒农药自杀后,从求死到求生的过程。其间,因为无法承担巨额医药费,得到热心读者的捐助后重新接受治疗。然而,在6月11日上午9:05,这名少女还是离开了我们。
吴纹婷离世报道被网站转载后,备受关注。一夜间跟帖多达15000多条,不少读者在表示深切同情外,对后妈更是进行了言语讨伐。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寿宁县刑侦大队了解到,6月13日,寿宁县公安局大安派出所向刑侦大队反映,称其辖区村民吴纹婷因不堪忍受继母陆花的长期虐待,喝下“百草枯”农药自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报案后,当地刑侦大队前往大安乡调查取证。经查,2008年被害人吴纹婷之父吴明离异,后与犯罪嫌疑人陆花再婚,一起共同生活。婚后,陆花多方嫌弃吴纹婷,时常采取责骂、冻、饿、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精神上虐待吴纹婷。经调查取证后,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在7月7日,以涉嫌虐待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陆花。但对于案件具体细节,经办民警表示不便透露。
对话吴明
“和陆花早已没有夫妻感情”
昨日下午4时许,寿宁县下着大雨。电话中提及20天前陆花被捕的事情,吴明淡淡回应,“没什么感觉。”
他说,7月7日,民警前往县城家中带走陆花时,自己还在大安乡的老家。其十几岁的侄女给自己发来一条短信,内容为,“姑丈,我求你了。毕竟夫妻一场,你回来寿宁一趟吧”,他看了看,没有回复。
吴明依然惦记着自己最初“想关她两天,给个教训”的想法。他告诉东南快报记者,女儿离开后,自己和陆花已经完全没有了夫妻感情,除了对陆花的怨恨,他对自己也饱含了自责。
吴明说,他会带着小儿子一起过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