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 刘洋)张先生和妻子在美国登记结婚并生育了女儿,因孩子临近入学年龄却无法在北京落户,张先生想起了办假证。新京报记者上午从北京朝阳区法院获悉,因使用购买的假《生育服务证》等证件申报户口,张先生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37岁的张先生大学文化,他和妻子均系中国国籍,两人在北京工作生活但选择了在美国登记结婚和生育子女。临近入学年龄,张先生想为女儿办理北京户口,于是便通过小区门口办假证的广告联系,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伪造的《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2014年2月22日,张先生使用上述伪造证件在朝阳区团结湖派出所给女儿申报户口。后民警在核实时,查出证件防伪标识有异,便电话通知张先生。张先生自动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先生法制观念淡薄,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张先生系初犯,有自动投案情节,且当庭自愿认罪,故对其所犯罪行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朝阳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张先生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一审宣判后,张先生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