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经过两年的恋爱,魏小姐终于与丈夫走进婚姻殿堂。但没想到的是,在领证后的第9天,丈夫就被警方刑拘,通过警方的调查,她才得知丈夫不但劣迹斑斑,而且脚踩“多船”。普陀法院日前一审判决,支持了魏小姐的离婚请求。
傅某比魏小姐大7岁,相识时,傅某外表帅气且看起来各方面条件都很优越,这让魏小姐对其一见倾心。2012年1月底,魏小姐和傅某登记结婚。
2012年2月8日,魏小姐突然接到公安局电话,被告知丈夫因涉嫌诈骗罪被刑拘。到公安局后,警方又进一步告诉魏小姐傅某以前还有案底,1997年因招摇撞骗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2005年4月又因诈骗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在傅某被刑拘后,魏小姐还从一名王姓女子口中得知,傅某已经追求她大半年了。这次,傅某本来是准备陪对方去澳门游玩,不料在机场出境时被警方扣下。
让魏小姐更没想到的是,其丈夫涉及的诈骗罪中,还牵扯出了另两名女友,於小姐与姜小姐。原来,2009年底,傅某同於小姐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10年4月,傅某以被项目工地的包工头追杀、途经越南需要路费为由,要求於小姐为其汇款。於小姐通过银行转账给傅某1.2万元,之后便再也联系不上傅某。2010年6月,傅某通过网络认识了姜小姐,并自称是某知名公司的注册会计师。同年7月底起,傅某多次借口经营的服装店需要开新店扩大规模、新开的游戏房店面需要装修等,先后骗取姜小姐钱款人民币26.8万元。
2010年12月起,傅某将骗来的钱先后租赁本市长宁区某商场商铺,用来销售假冒的古驰、路易威登、江诗丹顿、卡地亚等商标的包袋、手表、戒指等,直到2012年2月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感到受了欺骗的魏小姐在今年4月将丈夫告上法庭,提出与傅某离婚并获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