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徐伟 无业男子瞿万寿与人聚会时将错就错,假冒自己是征地拆迁部长,以介绍工程为名,先后骗取两受害人28万。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瞿万寿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8月至2012年11月底期间,被害人程某某、黄某某在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办事处通过他人结识了被告人瞿万寿。瞿万寿自称系重庆市南岸经开区征地部部长,并介绍同行的李小花(另案处理)为其下属、同行的刘伟(另案处理)为其下属“朱科长”,还谎称自己已升任该征地部门局长,“朱科长”将接替自己升任部长。获得信任后,瞿万寿先后向被害人程某某、黄某某介绍工程承建,以“工程要先缴保证金”、“朱部长出车祸”、“工程审批需给好处费”等名义虚构事实,诈骗两被害人28万元。
庭审中,被告人瞿万寿辩称,自己是为赌博而向被害人提出借款的,已出具借条,并口头约定偿还了高利息,不构成诈骗。法院认为,被告人瞿万寿的辩解意见,与证人证言以及当庭举示的证据相悖,且不能提供证据支撑,所述前后矛盾,不合符逻辑,故不予支持。